读经:约翰一书二章三至六节。
在本篇信息中,我们要接着来看约壹二章三至六节。
我们已经看过,约壹二章一至二节乃是一章五至十节论到我们认罪,并神赦免我们的罪,那段话的结语。认罪是我们享受神圣生命交通的第一条件。按照二章三至十一节,第二条件是我们遵守主的话,并且爱弟兄。
约翰在二章五节说,‘然而凡遵守祂话的,神的爱在这人里面实在是得了成全。在此我们就知道我们是在祂里面。’末了一句话的‘在此’是指遵守主的话,以及让神的爱在我们里面得成全。‘在祂里面’一辞指明我们是在主耶稣基督里面。这是有力的说法,强调我们与主是一的事实。
我们如果读这些经节的上下文,就会明白,有指明我们是在主里面的表记,乃是重要的事。我们如何能证明我们是在三一神里面?我们真在祂里面的证据是什么?我们在祂里面的第一个表记乃是:我们在日常生活中,在经历上认识神。
当约翰说到认识神,(约壹二3,)他所说的不是在道理上,乃是在经历上,藉着遵守神的诫命认识神。我们不应当只在道理上认识神是全能的,神创造了诸天和地。我们需要在经历上认识神,需要叫这认识影响我们日常生活的方式。别人也许不明白你为什么不参加某些属世的娱乐,你不参加的原因应当是你认识神,是你在祂圣别的性情上认识了祂。因为神的圣别性情不容许你参加那种娱乐,因此你就制止不作。同样的,如果我们在神的性情上认识祂,这会影响我们的购物。这样的认识神也会使我们真诚待人。因为我们在主真诚的性情上认识了主,我们就不耍政治。所以,我们举止合宜,行事为人与众不同,原因不该只是遵循外在的圣经教训,更是因为我们认识神的性情和性格,并照着神的所是生活。
有时候别人想要说服你,叫你感觉生活不必那么严谨。比方说,他们也许告诉你,花一些时间娱乐一下并没有错。你也许该回答他们说,‘我不是以对错来看这件事。我的见证是:我认识我的神,我有一位活的神住在我里面,我在祂里面,并且生机的与祂是一。这就是说,祂的性情成了我的性情,祂的所是成了我的构成成分。结果,我在经历上主观的认识祂。这是我行事为人无法跟别人一样的原因。不信的人没有主,他们当然不认识祂,也没有经历祂。你知道我为什么这样行事为人?这是因为我有主,认识主,并且享受主。主不仅是我的生命─主对我乃是一切。我不是照着某些规条或要求来生活。这是在我里面神圣生命的事。主住在我里面,我在经历上认识祂。’
在主耶稣基督里,就是在生机上与主是一。这不是仅仅在道理上与主是一。当我们在生机上与主是一,祂就是我们的生命,甚至成了我们的性情。
每一种生命都有其特别的性情,神圣生命的性情也有某种口味。因为我们有主作我们的生命,又因为我们享受祂的性情,所以我们也有随着神圣性情而来的口味。没有神圣性情的人,就不会有神圣的口味。因为我们有神圣性情的口味,有些事情我们就是不能作。
什么是神圣性情的口味?我们可以想想,将有苦味的东西放在婴孩口里会有什么结果。我们不需要教导幼儿不要吃苦的东西。有苦味的东西一放在婴孩口中,他就会吐出来。小孩的举动不是照着他跟母亲学的规矩。作母亲的不需要教导她的婴孩不要吃苦的东西,在她孩子的生命里就有一种性情,排斥有苦味的东西。同样的,在神圣的性情里也有特别的口味,叫我们排斥与那住在我们里面者之性情相反的事物。
我们不是仅仅在道理上客观的认识神。犹太人就是这样认识神的。他们客观的认识神,对神没有任何主观经历。这就是说,他们对主观的神没有内在的经历。但我们这些从神而生,有神生命的人,不仅是客观的认识神,更是特别在经历上主观的认识神。
因为我们是这样认识神的,所以我们不能说某些话,作某些事或去某些地方。别人甚至会毁谤我们,诬告我们。但是因为我们主观的认识神,我们常常不愿意表白自己,或替自己辩护。不论别人说什么,我们知道我们有神圣的生命。我们有神在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和性情。至终这位内住者要在我们的性格和行为上得着彰显。我们就是这样在经历上认识神,而这认识是个有力的表记,我们是在祂里面,并且与祂是一。
我们在行为和说话上,应当有一个表记,我们是在神里面。我们跟人谈话不该和不信的人一样。如果你的丈夫或妻子、孩子、邻居、同学或同事看不见你有一个表记,你是照着对神的经历行动举止,那么你是否真在神里面就有问题了。我们感谢主,在主恢复里的人,在日常生活里实在有见证,他们是在神里面。即使我们有时候软弱,亏欠神,但我们还是带有表记,我们是在神里面。感谢主,在我们日常的行事为人里有某种证明,某种表记,我们是在神里面。这表记指明我们在经历上认识主。我们既在经历上认识主,就自自然然的遵守祂的诫命。
约翰在二章六节接着说,‘那说自己住在祂里面的,就该照祂所行的去行。’在基督里乃是基督徒生活的开始,是神一次永远的作为。(林前一30。)住在祂里面乃是基督徒生活的延续,是我们在日常行事为人上的责任;这种行事为人乃是基督在地上行事为人的复本。
神既已一次永远的将我们放在基督里,我们现在就必须负责住在祂里面。住在祂里面实际上就是和祂有交通。在消极一面,这要求我们对付我们的罪;在积极一面,这要求我们遵守祂的话。
照这些经节的上下文看,这里‘主的话’是指祂的诫命。祂的诫命是要我们爱神并爱弟兄。我们爱生我们的父,我们也爱祂所有的儿女,所有从祂生的。
当我们住在主里面,和祂有交通时,自然的结果就是爱神并爱弟兄。因此,交通的第二条件,第二要求就是爱神并爱弟兄。
二章五节的‘爱,’原文是指那比人的情爱更卓越、更高尚的爱。本书信只用这辞及其动词来说到爱。这里神的爱是指我们对神的爱,是由祂在我们里面的爱所产生的。神的爱、主的话和神自己,都彼此相关。我们若遵守主的话,神的爱在我们里面就得了成全。这全然是神圣生命的事,这生命就是神自己。
神的爱乃是祂内里的素质,主的话是以这神圣的素质供应我们,凭这素质我们爱弟兄。话本身不是这素质或本质。话传输这素质,将这素质供应我们。因此,话将神的素质,就是神圣的爱,供应我们。结果,我们里面就有个实质的东西,给我们有分并享受。这意思就是,神之所是的素质至终成了我们的享受。然后从这享受会产生一个结果─我们对神和祂儿女的爱。
我们不该凭我们天然的爱来爱神和祂的儿女。反之,我们天然的爱需要放在十字架上。我们爱神和祂的儿女,该用神圣的爱,就是藉着主的话传输给我们,并成为我们经历和享受的爱。
今天许多基督徒用天然、宗教或道德的方法来领会圣经;特别是在爱神、爱弟兄、爱邻舍的要求上。从我年轻的时候,我就听到关于爱弟兄并爱邻舍的话。今天基督徒常谈论爱弟兄或爱邻舍。有一次我在休士顿开特会,会后一位女士来对我强烈的说,‘在美国,人不懂得爱人。你该到各处,教导基督徒彼此相爱。’
不错,圣经的确告诉我们应当彼此相爱,应当爱邻舍如同自己。但是神的心意不是命令我们凭天然的爱来爱人。神乃是要我们用所享受神圣的爱,来爱神和祂的儿女。
这是约壹二章五节说神的爱在我们里面得成全的原因。这爱一面是神的爱,另一面为我们所经历并享受,就成了我们对神并对弟兄的爱。
我们对神的爱怎能称为神的爱?因为这爱不是我们的爱,乃是神的爱。但这不是客观的神的爱,乃是我们所主观经历之神的爱。这是神的爱藉着我们经历并享受神,成为我们的爱。于是这爱就成为我们对神并对人的爱。
神要我们用祂的爱来爱祂,也要我们用祂的爱来爱祂的儿女,甚至世上所有的人。我们首先需要享受并经历神的爱到一个地步,让这爱充满我们、浸透我们、并成为我们的素质,叫我们被神的爱渗透。然后我们就用这爱来爱神,爱神的儿女,并爱所有的人。我们不是凭天然的爱来爱他们,乃是用我们所经历并享受之神的爱来爱他们。为着这奇妙的爱我们要赞美主!这是在约翰一书所启示的爱。
这种对神的爱的经历,完全是在神圣生命交通里的事。我们如果不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享受神,就不会有这样的爱。
我们如果经历了神的爱,就会深深的领悟到,我们天然的爱,与藉着经历而成为我们的爱之神的爱,大不相同。神的爱与我们天然的爱有一个分别,就是天然的爱很容易受冒犯。
我们爱别人的时候,就跟人牵扯上了。因这缘故,我们天然所爱的人,至终往往成了仇人。天然的爱既可能有这样的结果,那些为人聪明的,在爱人的事上就缓慢而谨慎。他们领悟,你若愚昧的爱人,那爱迟早会惹出麻烦来。许多离婚和分居就是愚昧、天然的爱的结果,这种爱很容易受触犯而引致仇恨。比方说,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彼此认识不久,很快就结婚了。然后过了不久,他们就分居或离婚。起初他们彼此相爱,但他们结婚以后不久却成了仇人。这是用天然的方式彼此相爱的结果。他们若不曾用天然的方式彼此相爱,还不会成为仇人。
你在街上所看见不相识的行人,不大可能会把他当作仇人。成为你仇人的,常常是那些你用天然方式去爱的人。所以有些人运用他们人的智慧,在爱人的事上非常谨慎;他们知道,用天然的方式爱人会引致难处。为要避免这些难处,他们在爱人的事上就非常缓慢。
我在这里强调的是,我们需要谨慎,不凭我们天然的爱去爱人。反之,我们天然的爱该放在十字架上。我们需要凭着所经历并享受之神的爱来爱人。我们若经历了神的爱,就会用这爱来爱神,也会用同样的爱来爱弟兄,这种爱不会惹出麻烦来。但愿我们都看见,我们需要用成为我们经历和享受之神圣的爱,来爱神并爱人。
到目前为止,我们在这些信息里说过了约翰一书的十六节经文,一章里有十节,二章里有六节。我们在这些经节里,能看见约翰的许多基本辞汇:话、生命、父、子、交通、喜乐、光、真理、神的信实、神的公义、认罪、赦免、洗净、以及血,这些都是积极的。在消极方面有单数的罪、复数的罪、不义、黑暗、以及谎话。这些辞汇都在第一章里面。在第二章有辩护者、平息的祭物、话或诫命、爱。我鼓励你们祷读这些辞汇。我们越祷读,就越领会这些辞汇是多么丰富。为着血、神的信实、神的公义、神的赦免、神的洗净,赞美主!为着话、生命、交通、喜乐、光、真理,赞美祂!也为着辩护者、平息的祭物、作为诫命的话、神的爱,赞美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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