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啟示錄二、三章裡七個召會的光景和情形,符合了召會歷史的各個時期,這實在是主的主宰。從第一個世紀到現在,召會歷史非常清楚的分為七個時期,就是起初時期,受苦時期,屬世時期,背道時期,改教時期,召會恢復的時期,以及召會恢復後又墮落的時期。在本篇信息中,我們要來看在撒狄的召會,就是改革的召會。(啟三1~6。)
撒狄原文意餘數、餘剩者或恢復。就表號說,在撒狄的召會豫表從改教至基督再來時的更正教。改教運動是神對背道羅馬天主教(由墮落的推雅推喇召會所表徵)的反應。改教是由少數餘剩的信徒完成的,因此是餘剩者所帶進的恢復。
在三章一節主說,『那有神的七靈和七星的,這樣說。』神的七靈是為著使召會加強的活,七星是為著使召會加強的亮。對於在以弗所的召會,基督是那手中握著七星,在七個金燈臺中間行走的。初期的召會需要基督的照顧,召會的領頭人也需要祂保守的恩典。對於在士每拿的召會,基督是那死過又活的。受苦的召會需要基督復活的生命。對於在別迦摩的召會,基督是那有兩刃利劍的。墮落、屬世的召會需要基督審判並擊殺的話。對於在推雅推喇的召會,基督是那眼目如火焰,腳像明亮之銅的。背道的召會需要基督的鑒察和審判。如今對於在撒狄的召會,基督是那有神的七靈和七星的。死沉、改革的召會,需要神七倍加強的靈,以及發亮的領頭人。
我們若察看今天更正基督教的光景,就看見其中缺少了七靈。他們死沉,就是由於缺少七靈。因著他們的組織,他們也需要發亮的星。加強的靈和發亮的星,就是他們一切的需要。但是,他們並不注意七靈。七靈乃是基督成為那靈的完滿加強的實化,這不是所謂的靈恩神蹟運動,乃是內住的七倍加強的靈。這是死沉的更正教今天的需要。並且更正教也需要一些發亮的星,而不是地位或組織。他們領頭的人,必須是發亮的。
主對撒狄召會的使者說,『我知道你的行為,按名你是活的,其實是死的。你要儆醒,堅固那剩下將要衰微的;因我沒有見到你的行為,在我神面前有一樣是完成的。』這兩節聖經,對所謂的更正教,畫出了一幅完全的圖畫。許多人認為改革的更正教是活的,主卻說她是死的。因此在她死的情形中,她需要活的靈和發亮的星。
在二節主說,『要堅固那剩下將要衰微(直譯,死)的。』那剩下的,就是那些曾經失去,又為改教運動所恢復的事,如本於信得稱義、公開的聖經等。這些事雖然恢復了,卻是將要衰微的,將要死的。因此,更正教需要復興,使這些事繼續存活。這是更正教的真實光景。
主也說,『我沒有見到你的行為,在我神面前有一樣是完成的。』改教運動所發起的事,沒有一樣是『完成的,』所以需要在非拉鐵非的召會來完成。在神看來,在所謂的改革召會中,沒有完成的工作。不要以為本於信得稱義這件事,在他們中間完成了。你若有內裡的看見,就知道路德馬丁所恢復的本於信得稱義,仍然很淺,因為路德沒有太在生命一面摸稱義,乃是主要在道理一面,在表面上摸這個問題。為著這位神大用的僕人,我們感謝主,但是他並不完全。在他手中的工作,沒有一件是完成的。在路德的時期所恢復的東西,一直是死沉沉的,且仍是將死的。因此,許多更正教的公會,經常要有復興運動。
關於第五個召會要緊的點,就是死而又死。雖然她按名是活的,其實卻是死的。我們許多人都能見證,我們得救的時候,原來很活,但自從屬於某個公會以後,就像被放進了冰箱;不過幾個月,我們就冷淡下來,也就死了。改革的召會就是叫人死。我原先就是在一個所謂的更正教公會中長大的,我知道那裡絲毫沒有生命。幾乎在每一面,都充滿死亡。
在三節主說,『所以要回想你是怎樣領受,怎樣聽見的,又要遵守,並要悔改。』本節和二節,主囑咐在撒狄的召會要儆醒,要堅固那剩下將要衰微的事,要遵守她所領受的和聽見的,並要悔改。
在三節主又說,『若不儆醒,我必臨到你那裡如同賊一樣。我幾時臨到,你也絕不能知道。』賊是在人不知道的時候,來偷取貴重的物品。改革的更正教既是死的,就不會察覺主向尋求祂的人隱密的顯現,要像賊一樣臨到,因此需要儆醒。
新約中關於主再來的啟示,不是按照我們天然的領會。照我們天然的想法,主會突然從諸天之上的寶座降臨到地上。這種想法使讀聖經的人碰到許多難題,我們必須放下這種想法。要明白聖經中的任何事物,我們不該倚靠自己的想法,並且絕不要應用我們天然的觀念。因此,當我們來到神的話面前時,我們需要有一個清明、更新的心思。我們必須放下自己觀念的有色眼鏡,來到純淨的話語跟前。主的回來乃是一段過程。祂的回來要從祂的寶座開始,經過一段過程,直到祂降臨,在哈米吉頓爭戰為止。我們曾指出,主將從寶座降到空中,在那裡要完成許多事:大體聖徒的被提,在審判臺的審判,羔羊的婚娶。這一切在空中完成以後,主就降到地上。早期的得勝者,包括男孩子(啟十二)和初熟果子(啟十四)的被提,是在主回來過程開始的時候發生的。換句話說,當他們被提的時候,主回來的過程就開始了。
三章三節和馬太二十四章四十三節,都告訴我們主來是像賊一樣。在突然之間,有一些信徒,就是早期的得勝者,要被取去。沒有人知道,主回來的過程要開始於甚麼時候,以及早期的得勝者要在甚麼時候被提。但那事一臨到,你就沒有時間豫備自己了。你必須在那個時辰之前徹底豫備好。因此,我們都要豫備好,並要儆醒。
在四節主說,『然而在撒狄,你還有幾名是未曾玷污自己衣服的。』在聖經裡,衣服表徵我們行事為人並生活上的所是。玷污衣服在這裡特指沾染死亡。在神面前死比罪更能玷污人。(利十一24~25,民六6~7,9。)這節裡的玷污,是指一切帶著死亡性質的東西。撒狄的玷污,不是被罪玷污,乃是被死亡玷污。死比罪更污穢。按照舊約,若有人犯罪,只要獻贖罪祭,就得著赦免。(利四27~31。)但是,若有人摸了人的屍體,他必須等七天之後纔得潔淨。(民十九11,16。)這就是說,死的玷污,遠比罪的玷污嚴重。今天的基督徒對死沒有感覺。你若去拉斯維加斯賭場賭錢,你會覺得犯了罪;但你若死氣沉沉的來參加聚會,你並不感覺有甚麼嚴重。可是在神眼中,這個死的光景,比在拉斯維加斯賭場裡賭錢更嚴重。基督徒都定罪罪,卻不定罪死。人就是坐在聚會中像殭屍一樣,也不覺得有甚麼錯。我不喜歡接近死的東西。有一天,我母親死了,雖然我們都很愛她,卻都不敢整夜陪在她的屍體旁邊。若你親愛的妻子,為你作事而把自己弄髒了,你會更愛她。但是她若死了,你就不願意靠近她的屍體。主憎惡死亡。但是大部分在改革召會裡的基督徒,沒有這種對死的觀念。他們可能說,『公會有甚麼不對?』公會不但不對,更充滿了死。殯儀館裡的屍體並沒有甚麼不對,但充滿了死。死是最大的問題,是最醜陋的!對神來說,死其臭無比,是祂所不能容忍的。
我們在地方召會中,都要憎惡死。我寧願看見召會中的人有錯,也不願看到他們發死。我曾多次問一些弟兄姊妹,為甚麼在聚會裡不盡功用,通常他們的回答是怕說錯了話。我對這些答覆的反應是:『你出錯越多越好。活的孩子最會犯錯,但墳墓裡的死孩子,再也不會犯錯。』你若只坐在聚會裡,動也不動,當然永遠不會出錯。雖然你可能對了,但你是死的對。我寧願要活的錯,也不要死的對。我或許犯錯,但人人都知道我是活的。你寧願要死的對,還是要活的錯?
主論到那些未曾玷污自己衣服的人說,『他們要穿白衣與我同行,因為他們是配得過的。』(啟三4。)『白』不但表徵純潔,也表徵蒙稱許。在這裡,白衣表徵行事為人並生活不受死亡玷污,並要蒙主稱許。這是與主同行,特別在要來的國度裡與主同行的資格。
我們若把啟示錄二章和三章的上下文好好讀過,就會看見在這七封書信中,每一次主給他們的應許,嚴格說來,都是指著要來的國度,不是指著永世,指著我們永遠的定命。這些應許都是指著我們在要來國度裡的前途。這是我們明白這七封書信中所有應許的基本並管治原則。在四節中,主應許那些活的聖徒,就是那些沒有玷污自己衣服的人,要穿白衣與祂同行。這事要發生在甚麼時候?乃是在基督婚娶的日子,這日子要持續一千年。穿白衣與主同行,是指在這一千年裡與主同行。但在原則上,這也必須應用到我們今天與主同行的生活。
主在五節裡說,『得勝的,必這樣穿白衣;我也絕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,並且要在我父面前,和我父的眾使者面前,承認他的名。』這裡的得勝,是指勝過更正教死的光景,即勝過死的更正教。五節全節,都是主給得勝者的應許,要成就於主回來之後的千年國。
第一,主應許得勝者『穿白衣。』在這應許裡,穿白衣是在千年國給得勝者的獎賞。他們在今世的行事為人,在來世要成為他們的獎賞。每一個信徒,都需要兩件衣服:頭一件是為著我們得救的稱義,表明基督在客觀方面作我們的義。在路加十五章,浪子回家的時候,父親為他豫備了上好的袍子。父親對他作的第一件事,就是把這件上好的袍子,加在他身上。浪子穿上這件袍子以後,在父面前就得稱義了。他本來是個可憐的叫化子,不配與父親在一起;但是一旦穿上袍子,他就得著稱義,並且蒙稱許了。這就是說,他在基督裡得著稱義,基督作了他義的遮蓋。他披戴了基督作他的義。因此,這件稱義的衣服,是為著救恩的。然而,除了這件衣服之外,我們還需要另一件衣服,使我們能蒙主稱許,討主喜悅。啟示錄十九章八節『明亮潔淨的細麻衣』就是指這第二件衣服。照著豫表,詩篇四十五篇裡的王后有兩件衣服,一件是為著救恩,另一件是為著使她能與王一同掌權。我們得救以後,需要成熟並勝過一切的阻撓和打岔。我們必須奔跑賽程,達到目標。當我們奔跑賽程的時候,有許多事物阻撓我們達到目標,我們必須勝過這一切阻撓。不錯,我們已經蒙了拯救,得了稱義,有了第一件救恩的袍子;但我們必須往前達到成熟,達到我們的目的地。
我們若這樣行,就必得著賞賜。這不是得著基督作我們客觀的義,乃是經歷基督作我們主觀的義。基督作我們客觀的義,是加在我們身上的,但基督作我們主觀的義,乃是從我們出來的。我們必須把基督活出來,作我們的第二件衣服。這件衣服是為著得賞賜。五節所說的白衣乃指這第二件衣服;我們有了這第二件衣服,就能討主喜悅,並且要得著賞賜。
凡得勝的,主應許『絕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。』我們不能單憑本節來明白這經節。這樣作是很危險的。若要明白像這樣的經節,我們需要根據整本聖經纔算妥當。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,指明那名已經記在生命冊上。生命冊是神聖的名冊,其上記錄那些有分於神所豫備之福的人。凡神所揀選並豫定要有分於這些福分的聖徒,名字都記在這冊上。(路十20。)這些福分分三個時期:(一)召會,(二)千年國,(三)永世。召會時期的福分,如赦罪、救贖、重生、永遠的生命、神聖的性情等,乃是初期的分。凡神所揀選,名字記在生命冊上的人,都有分於這些初期的分,以開始他們屬靈的生活。如果他們與神供應的恩典合作,他們就會在召會時代裡在生命上成熟,這在生命上較早的成熟,要構成主在祂回來時所要用以賞賜他們的獎賞,就是進入千年國,有分於那時期的神聖福分,如享受主的快樂和安息,(太二五21,23,來四9~11,)轄管列國(啟二26~27,二十4,6)等。這些福分是神為祂所揀選的人豫備的,為要激勵他們在召會時代與神一同往前。然而,許多蒙揀選的人接受了神的赦罪、救贖、永遠的生命、神聖的性情之後,不肯與祂的恩典合作,並與祂一同往前;因此,他們在召會時代生命不能成熟,到主回來時也就沒有豫備好,不能進入千年國,分享那時代的神聖福分為獎賞。所以,在千年國期間,他們的名要從生命冊上被塗抹。等到他們在千年國期間受了主的管教,生命長大成熟之後,就要在永世時期分享神聖的福分,如永遠的祭司職任帶著神永遠的同在、永遠的君王職分、(啟二二3~5、)新耶路撒冷、生命樹(啟二二14)和生命水(啟二二17)等。那時他們的名字要再一次記在生命冊上。這就是說,凡神所揀選,名字記在生命冊上,並在召會時期有分於神聖福分的人,必永不滅亡,(約十28,)就是,他們絕不會失去永世的神聖福分。但有些人在召會時代不肯與主合作,在千年國期間就要受主時代的管教,失去那時期的神聖福分。
我們都面臨一種危險,就是在要來的一千年中,名字從生命冊上被塗抹。你若失敗了,不肯憑著主的恩典作得勝者,那麼當主在千年國裡掌權的時候,你的名字就不會在生命冊上。這就是說,你雖然蒙召,卻沒有被選上,我們在十七章十四節能看見,當主回來,提接了所有的聖徒後,主要在他們中間作個揀選。這個揀選要根據今天我們如何過基督徒的生活。我們過的若是失敗的生活,主必定不揀選我們。但我們若是過得勝的生活,就必被選上,這一千年中,就會有我們的名字。這好像從學校畢業。雖然所有學生的名字都列在班級名單上,不過只有少數幾名能列在得獎的名單上。從生命冊上塗抹一個信徒的名字,不是指他要永遠滅亡,乃是說在要來的千年國裡,並沒有他的名字。這就是說在千年國裡,他失去了長子的名分,沒有權利分享神原初要給一切祂所揀選之人的那一分。
神原初的心意,是要所有蒙祂揀選的人,在今天享受基督到極點,好使他們在來世有權利享受基督。因著許多人今天不肯這樣作,所以當國度來到時,他們便失去他們長子的名分。只有那些與神原初心意合作的人,會在國度中享受基督作他們特別的分。他們的名字,那時會在生命冊上,但其他許多人的名字,卻不在其上。因為看見這個異象的基督徒不多,所以他們無法明白關於這事的經節。
神的心意,是要把基督作到我們裡面,成為我們的享受。召會時期就是神完成這事的時間。但是我們是否願意在這事上與神合作,就在於我們。因著許多人不肯與神合作,所以祂以智慧定規了,把要來國度時代中,對基督的享受作成一個賞賜。這個賞賜激勵我們,在今天就與神合作,享受基督。我們若不合作,必會失去國度時期。生命冊上所記錄的名字,乃是所有有分於對基督之享受的人。在召會時期,我們每個人的名字都在上面。但在國度時期,那些懶散之人的名字,就要從冊子上被塗抹。千年國之後,他們的名字要放回到生命冊上。看見神在祂救恩裡的福分有三個時期是很有益的,這三個時期就是召會時代,國度時代,和永世。我們能不能在國度裡有分於對基督完滿的享受,乃在於我們今天肯不肯在召會生活中享受基督。不要失去今天的機會。我們若今天享受基督,在要來的國度裡就必得賞賜。那些在要來的國度裡失去對基督特別享受的人,要受神對付,好使他們能被帶進對基督完滿的享受中。所以,到最後,當我們都經過了召會和國度這兩個時代,在享受基督上都成熟了,就進入永世。
我們若是得勝者,主不但不會從生命冊上塗抹我們的名,更要在父面前,和祂的眾使者面前,承認我們的名。這指明那些不願意作得勝者的信徒,他們的名字既要從生命冊上被塗抹,主也就不會在父面前,和祂的眾使者面前,承認他們的名。
死沉的改革召會,需要活的靈所說的話。死的字句知識,絕不能代替加強之靈的說話。字句殺死人,(林後三6,)那靈卻賜人生命。(約六63。)所有在死沉的更正教裡的人,都當聽那靈所說的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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