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新耶路撒冷裡,基本的數字是十二和一。一是獨一的數字。有一位神,一座城,一個寶座,一條街道,一道河和一棵生命樹。所以在神的經綸裡,一是召會和神的建造基本的數字。這不是我的觀念,這是保羅在以弗所四章三至六節的觀念;在那裡他說到一個身體、一位靈、一個盼望、一主、一信、一浸和一位父神。我們只有一位神、一個寶座、一個行政、一個權柄、一道流、一條路和一棵樹。我們若看見了這點,就會永遠蒙保守在這個一裡。
這個一出自獨一的神,祂是一切的源頭。寶座、河、街道和樹都出於祂。祂是每件事獨一的源頭,要產生、支持、保持並保守這一位神獨一的建造。
今天基督教的光景與此大不相同,基督教充滿了混亂和分裂。今天的基督教裡有成千的分裂,沒有人知道在所謂的自由團體裡有過多少分裂。在自由團體裡,幾乎每個人都自認有一套。我們何等感謝主,祂開了我們的眼睛,並且給我們看見祂惟一的路!我們沒有別的,只有獨一的神,在獨一的寶座上,帶著獨一的流,有獨一的生命供應。所以我們只有一個見證,並且在一個召會中。
召會由神性與人性構成,是神與人一個團體的實體。這實體是神的居所,也是我們的住處,因為現今我們住在神裡面,神也住在我們裡面。今天的召會生活就是新天新地中新耶路撒冷的小影。我們在召會中能見證,我們的確是一。我們在神裡是一,在祂的權柄裡是一,在祂的彰顯裡是一;在流裡是一,在生命裡是一,在樹裡也是一。在這個一裡我們住在神裡面,神也住在我們裡面,如此我們就成為祂的見證。
在本篇信息中,我們要說到在永世裡蒙神救贖者的享受與福分。我們在永世裡第一項重要的享受就是聖城。(啟二二14,19。)啟示錄二十二章十九節說,『若有人從這書上豫言的話刪去甚麼,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,刪去他的分。』這指明有分於聖城對我們大有意義。
我們所要有分於並享受的聖城,乃是神與祂的眾聖徒調和。在聖城這一個實體裡,我們不僅享受神,也在眾聖徒中享受神。我們要在彼此裡面享受神,並且要在神裡面彼此享受。我要在神裡面享受你,你也要在神裡面享受我。雖然這享受相當奧祕,但在今天的召會生活中我們有了豫嘗,我們在彼此裡面享受神,並且在神裡面彼此享受。這是何等神聖屬天的群體生活!
神造人的願望就是要有群體的生活。我們人的天性渴望過社團生活。為了實現這願望,人就上夜總會,參加各種集會。然而夜總會和各種集會並不能滿足這需要。人雖然渴求正當的群體生活,卻中了世界夜總會和集會的毒害。他們沒有得著適當的飲料解渴,反而中了毒。只有一種會是純正、喜樂、滋養、光照、滿足並造就人的,那就是召會。日復一日,我們在召會生活中乃是參加屬天的會。這種會是聖別、神聖且屬靈的。這是神與人調和的會。參加這個會是何等的享受!
從我大約五十年召會生活的經歷中,我很瞭解青年人的個性。青年人很敏銳,要求也多,他們能刺入父母或召會中長老的心。所有的長老都是青年人的箭靶子。我常常對一些敏銳的青年人說,『召會和長老若不順你的眼,你為甚麼不到別的地方,也許可以到山上去,獨自生活?這樣你就不會再受召會或長老的困擾了。』他們回答說,因為他們享受召會生活中的交通,他們絕不會離開召會。
即使是我們的婚姻生活或家庭生活,也不能完全滿足我們對群體生活的願望。你也許有許多兄弟姊妹、表兄弟姊妹、姪子姪女、和其他的親戚,但他們並不能滿足你裡面對群體生活的願望。這種神所創造對召會生活的願望,只有在召會中纔能得到滿足。
我們基督徒就像聚在一起的羊。多年前我在蘇格蘭觀察一些羊群,我注意到羊喜歡群聚在一起。牠們同行、同喫、同臥,總是聚集成群。我們基督徒也有這樣的願望,就是過召會生活的願望。
我們在召會生活裡何等享受神!有些人也許會說,『神是無所不在的,我可以在任何地方享受祂。我可以在家中或在街上享受祂。我無需召會生活就能享受神。』我們可以見證,在召會之外對神的享受無法與在召會中對神的享受相比。不錯,你在任何地方都可以享受神,但和我們在召會中享受祂不同。在召會生活中,我們因享受主而忘形。召會生活是神與人調和的生活。在這美妙的調和生活中,我們天天在親愛的眾聖徒中享受神,也在神裡享受親愛的眾聖徒。這享受是我們在聖城裡永遠之分的第一面。享受這城,就是享受神與眾聖徒調和的組成,乃是我們永遠的分。在這聖城裡,神和羔羊要作我們安息之所。(啟二一3。)在這聖城裡,我們也享受神和羔羊作我們的殿,使我們事奉並敬拜神。(啟二一22。)
我們在永世裡的第二項享受就是生命樹。(啟二二14,19。)生命樹一點不差就是基督,神的兒子,救贖的羔羊,作我們生命的供應。這棵樹豐富、新鮮且滋潤。我們已蒙了救贖,可得權柄到生命樹那裡。
啟示錄二十二章十四節說,『那些洗淨自己袍子的有福了,可得權柄到生命樹那裡,也能從門進城。』這節可視為一個應許,為著給人享受生命樹,就是基督連同一切生命的豐富;十七節後半可視為一個呼召,要人取用生命水,就是賜生命的靈。所以,啟示錄結束於一個應許和一個呼召,都是要人喫喝包羅萬有的基督這賜生命的靈。
神造人之後,將人擺在生命樹前,(創二8~9,)這指明人有特權享用這樹;但因人墮落了,神就用祂的榮耀、聖別和公義,封鎖了人通往生命樹的路。(創三24。)藉著基督那滿足神一切榮耀、聖別、公義之要求的救贖,通往生命樹的路就重新向信徒開啟。(來十19~20。)因此凡用基督救贖的血洗淨自己袍子的人,在永世裡都有權利在聖城,就是在神的樂園中,享受生命樹作他們永遠的分。(啟二7。)
這節的袍子象徵信徒的行為。洗淨自己的袍子,就是藉著羔羊之血的洗滌,保守自己的行為潔淨。(啟七14,約壹一7。)這使信徒有權柄享受生命樹,並且得以進城。從門進城,就是藉著勝過死亡及分賜生命的基督得重生,以進入新耶路撒冷,就是神永遠福分的範圍裡。在永世裡,生命樹和城都是我們的享受。
在永世裡,蒙神救贖者另一面的享受與福分是生命水。(啟二二17,二一6。)生命水乃是賜生命的靈作我們永遠的飲料。我們需要喫,也需要喝。喫東西而沒有飲料,就不很舒服。阿利路亞,在永世裡我們將有生命樹為食物,也有賜生命的靈為飲料!請記得,賜生命的靈實際上就是三一神自己流出來,作我們的飲料。
許多基督徒持守來自傳統教訓的錯誤觀念,以為那靈與子和父是分開的。對他們來說,那靈就是那靈。但約翰十五章二十六節說,『但我要從父差保惠師來,就是從父出來實際的靈,祂來了,就要為我作見證。』介係詞『從』原文意從…同…。實際的靈為子從父所差,不僅從父而來,且同父而來。父是源頭。這靈從源頭而來,並不是離開源頭,乃是帶著源頭同來。這靈從父而來,父也同這靈而來。這靈為子所差,且與父同來,為子作見證。所以,祂為子所作的見證乃是三一神的事。
這雖然很難解釋,但我們若查看經歷,卻很容易領會。我們呼喊『哦,主耶穌』時,就接受了那靈;但那靈來時,我們深深覺得父與子也來了。這就指明這靈是包羅萬有的靈。祂進到我們裡面時,是與子和父同來的。所以,我們永遠的飲料,賜生命的靈,一點不差就是三一神。這是何等的享受!我們若僅僅專注於道理的領會,就會失去這享受。但我們若注意我們靈裡真實的經歷,就要說,『現在我領會,我所享受的飲料就是流到我裡面的三一神。』
這永遠的飲料明亮如水晶。(啟二二1。)在賜生命的靈裡毫無不透明之處;我們飲於這永遠的靈,一切就都明亮如水晶了。
在永世裡,我們也要享受神和羔羊的寶座。(啟二二3。)啟示錄二十一、二十二章裡神的寶座,很難斷定是掌權的寶座,還是施恩的寶座。希伯來四章的寶座是施恩的寶座,但啟示錄四章的寶座主要的是掌權的寶座。聖經末了的寶座既是掌權的寶座,也是施恩的寶座。我們由二十二章裡的圖畫知道這一點。這裡神和羔羊的寶座當然是為著神聖的行政,所以這是掌權的寶座。然而,從寶座流出來的並不是權柄,乃是生命水的河連同生命樹作生命的供應。這不是權柄,這是恩典。
我們絕不該將權柄和恩典分開,或將恩典與權柄分開。恩典與權柄乃是一個。我們若得著恩典,我們就在權柄之下;我們若在權柄之下,我們必然取用恩典。作基督徒需要掌權,這是對的,但我們不該藉著權柄掌權。反之,我們應當藉著生命的流掌權。長老們不該藉著權柄運用長老職分。代表元首地位的長老職分,必須藉著生命的流來運用。這寶座雖然是掌權的寶座,元首的寶座,卻有生命水的河從寶座流出來。當你注視寶座的時候,你看見權柄和元首的地位;但是當你注視河的時候,你卻看見生命水和生命樹。這指明正確的長老職分並不是對人運用權柄,乃是將生命流入他們裡面。我們是在掌權,但不是憑著權柄掌權,乃是藉著內在生命的湧流掌權。
今天主耶穌不是僅僅憑權柄掌權,祂乃是藉著祂生命的湧流作恩典,在召會中,在眾召會間,並在眾召會之上掌權。我們越得享祂的生命,就越有權柄。在召會生活中你所敬重的人,乃是生命成熟的人。然而,沒有一個自居權柄的人會受尊敬。在眾聖徒靈裡深處,不會尊敬那樣的長老職分。生命乃是權柄的彰顯。我們需要活出基督,而不可自居權柄。我們所活出的基督,就是我們對別人的權柄。我們要享受這樣的權柄直到永遠。那寶座,就是生命供應連同神聖權柄的源頭,將是我們永遠的享受。
在永世裡『咒詛必不再有。』咒詛不再有了,神和羔羊要作我們永遠的分。咒詛是因亞當的墮落進來的,(創三17,)卻被基督的救贖對付了。(加三13。)在新天新地裡既不再有墮落,就再沒有咒詛。
少有基督徒知道咒詛包括些甚麼。就如仇恨、批評和閒話,這樣的事都包括在咒詛之內。在安那翰的召會中若仍有人說閒話,這意思就是召會仍在小的、狡猾的咒詛之下。弟兄姊妹若彼此批評,那也表明召會在咒詛之下。不僅如此,若有些聖徒軟弱到一個地步,死枯了,那也是咒詛的記號。不再有咒詛,意思就是不再有任何閒話、仇恨、批評、軟弱或死枯。沒有咒詛,一切就都是平靜、喜樂、剛強和活潑的。
我不喜歡在夫婦吵架的時候到他們家裡去,每當我聽到這種爭吵就逃開,因為我不要同受咒詛。我不要見到咒詛,碰著咒詛,或在咒詛之下。我若眼見了這種爭吵,就會留下難以忘懷的印象;每次見到這對弟兄姊妹,就會記起他們的爭吵。有好多次,當我走近一對弟兄姊妹家的時候,聽到他們在爭吵,我就立刻轉身走開,直到一切平靜了纔回來。然後我叩門,他們愉快的打招呼說,『讚美主!阿們!』這真是美妙。我的確喜歡和一對讚美主的夫婦在一起。我願意他們的讚美永遠留在我的印象裡。
你曉得咒詛包括多少麼?你想過『咒詛必不再有』也包括不再吵架麼?沒有咒詛,一切就都是平靜、喜樂、活潑、光明、純潔和完美的。我們在新耶路撒冷裡,就要有分於這個大的福分。然而我們都渴望能說,今天在召會生活裡就不再有咒詛。但願這是眾地方召會裡的光景。
啟示錄二十二章三節也說,『祂的奴僕都要事奉祂。』事奉神和羔羊,也是神所救贖的人在永世裡所得的福分。這節與四節的代名詞『祂,』都是指神和羔羊。在永世裡,神和羔羊乃是一。
雖然神所救贖的人在永世裡要事奉神和羔羊,但他們不是作祭司事奉祂。嚴格說來,新天新地裡沒有祭司。雖然有事奉,但沒有祭司職分。祭司的事奉總是包含救贖的一面。因為在新天新地裡不再有罪的問題,所以用不著任何救贖的工作。故此,那裡沒有祭司的事奉。儘管如此,我們仍是神和羔羊的僕人,我們要事奉祂直到永遠。
四節說,『也要見祂的面。』這也是神所救贖的人在永世裡的福分。這節的祂,指神和羔羊。見祂的面,意思就是見神和羔羊的面。
神和羔羊的名字必在神所救贖之人的額上。(啟二二4。)這也是神所救贖的人在永世所得享受三一神的福分。我們並不是有兩個名字,我們只有一個名字,就是神和羔羊的名字。這與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相似,那一節說到浸入父、子、聖靈的名裡。在永世裡,神和羔羊只有一個名字。因為我們屬於祂,所以這個名字必要永遠寫在我們的額上。我們不僅要屬於祂,也要與祂是一。
五節說,『不再有黑夜,他們也不需用燈光日光,因為主神要光照他們。』得著主神的光照,也是神所救贖的人在永世裡的另一福分。我們不需要人造的燈光,也不需要神創造的日光。神自己要照耀我們,我們要活在祂的光照之下。
五節還說,『他們要作王,直到永永遠遠。』作王直到永遠,是神所救贖的人在永世裡最終的福分。這些就是我們在新天新地中所要永遠享受的福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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