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經:馬可福音二章十三至十七節。
我們在前篇信息曾指出,二章一節至三章六節記載了五件事,給我們看見,奴僕救主這位神的奴僕如何完成福音的服事,顧到墮落之人的需要:赦免病者罪;(可二1~12;)同罪人坐席;(二13~17;)從者快樂,無需禁食;(二18~22;)寧顧從者飢餓,不顧宗教規條;(二23~28;)寧顧苦者得釋,不顧宗教儀式。(三1~6。)我們已經交通了第一件事,就是赦免病者罪。在本篇信息中,我們要接著來看主同罪人坐席。
馬可二章十三節說,『耶穌又出到海邊去,群眾都就了祂來,祂便教訓他們。』我們已經看見,奴僕救主是世界的光,(約八12,九5,)來到黑暗之地,加利利,如同大光照亮坐在死亡陰影中的人。(太四12~16。)祂的教訓釋放出亮光的話,光照在死亡黑暗裡的人,使他們得著生命的光,(約一4,)並將人從撒但的黑暗裡,帶到神聖的光中。(徒二六18。)
馬可二章十四節說,『祂經過的時候,看見亞勒腓的兒子利未,坐在稅關上,就對他說,跟從我。他就起來,跟從了耶穌。』稅關是替羅馬人收稅的處所。利未又稱為馬太,是猶太人所定罪、藐視並厭惡的稅吏,(路十八11,太五46,)也許地位很高。(太十3。)大多數的稅吏濫用職權,假借名義,訛詐勒索。(路三12~13,十九2,8。)納稅給羅馬政府,令猶太人非常痛苦。百姓藐視那些從事收稅的人,認為他們絲毫不值得尊重,(路十八9~10,)因此將他們與罪人同列。(可二16。)雖然馬太是稅吏,但他蒙了奴僕救主的呼召,以後且被選立為十二使徒之一。(三18。)這是何等的憐憫!
馬太蒙召的記載非常簡略。他是稅吏,被猶太人當作賣國賊,因為他為羅馬帝國主義者效勞。在新約裡這些稅吏與妓女同列。然而,像馬太這樣的人,竟蒙奴僕救主的呼召。主只告訴他:『跟從我。』馬太就起來,跟從了祂。根據這裡的記載,這似乎是主第一次遇見馬太。主在祂的話語或外表上,必定有某種吸引力,叫馬太跟從祂。
跟從主包括相信主。人若不相信祂,就不會跟從祂。相信主是得救,(徒十六31,)跟從主是進窄門、走狹路。(太七13~14。)
這不是馬可福音記載主呼召人跟從祂的第一件事例。在一章十六節,祂看見西門和安得烈在海裡撒網,就對他們說,『來跟從我,我要使你們成為得人的漁夫。他們就立刻撇下網,跟從了祂。』(17~18。)不久以後,主又呼召西庇太的兒子雅各,和雅各的兄弟約翰,他們正在船上補網。(19。)祂呼召他們的時候,他們就把父親和雇工撇在船上,跟從祂去了。(20。)在二章,類似的事發生了。主看見利未(馬太)在稅關上,就對他說來跟從祂。馬太就站起來,跟從了祂。他這行動是對奴僕救主呼召的回應,含示他丟棄污穢的工作和罪惡的生活。
馬可二章十五節指明馬太不僅跟從了主,並且為祂大擺筵席:『耶穌在利未家裡坐席,有好些稅吏和罪人,與耶穌和祂的門徒一同坐席;因為這樣的人多,他們也跟隨耶穌。』馬太邀請許多稅吏和罪人赴席。如果我們被邀參加這樣的筵席,我們可能會拒絕,不願意和這等人同席喫飯。然而,主耶穌卻赴席了。
我們若仔細讀馬可福音,就會曉得經學家像探子一樣,無論主往那裡去,他們都跟著。十六節說,『法利賽人中的經學家,看見祂和罪人並稅吏一同喫飯,就對祂的門徒說,祂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喫飯麼?』我們已經看見,經學家是老舊、死沉之宗教的宗教徒,被神的仇敵撒但所鼓動、利用,在神奴僕全部的盡職期間,反對、抵擋、阻撓祂福音的服事。(二16,24,三22,七5,八11,九14,十2,十一27,十二13,28。)在二章十六節,經學家自以為義,定罪奴僕救主與稅吏和罪人一同坐席。經學家對主的門徒所說的話,指明他們自以為義,並不曉得神的恩典。他們認為神只按公義對待人。在十六節這裡,經學家繼續他們在二章六至七節所開始的反對。
主聽見經學家對祂門徒所說的話,就告訴經學家:『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,有病的人纔用得著;我來本不是召義人,乃是召罪人。』(17。)這句話指明,奴僕救主認為自己是那些因罪患病之人的醫生。主在呼召人跟從祂的事上,是作醫生,不是作審判官。審判官的審判是按著公義,醫生的醫治是按著憐憫和恩典。主來盡職是作醫生,醫治、恢復、點活並拯救人。
主說,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,含示自義的經學家,不領會他們需要主作醫生。他們認為自己很強健,因此被自義蒙蔽,不曉得自己是有病的。
主在十七節說,祂來本不是召義人,乃是召罪人。這指明奴僕救主是罪人的救主。事實上,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。(羅三10。)那些以為自己是義的人,乃是自義的。奴僕救主來,不是召這些『義人』,乃是召罪人。
主在馬可二章十七節似乎是對經學家說,『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,但是有病的人曉得自己用得著。你們這些經學家是強健的,還是軟弱的?是有病的,還是健康的?你們比這些稅吏患了更嚴重的病,然而你們卻不願意承認。因著你們不願意承認自己的需要,我就不能醫治你們。我來是作醫生,為著醫治你們,但你們不承認你們有病。不僅如此,我來本不是召義人,乃是召罪人。』
二章一至十二節與二章十三至十七節記載了兩個事例,就是赦免病者罪,以及同罪人坐席;在這兩個事例中,我們看見完成福音服事最好的路-就是幫助人,使他們罪得赦免,好叫他們進入對神的享受。與主耶穌同席,乃是與祂一同享受神。
所有的罪人都失去了神,也失去了對神的享受。罪人被擄,離開了神,離開了對神的享受,成為撒但的奴隸。所有的罪人都是撒但權下的奴隸,因著他們是這樣的奴隸,他們就沒有享受,沒有平安。主完成福音的服事時,先是赦免我們的罪,再帶我們享受神。
你得救以後,豈沒有經歷一種可與筵席相比的享受麼?你如果得救了,卻沒有享受屬靈的筵席,那就是說,你沒有神救恩的喜樂。這樣看來,你對救恩的經歷並不彀,並不完整。完整的救恩包括赦罪與在神裡面的喜樂。這喜樂就是享受神,這種享受乃是筵席。
我還記得,我得救時所經歷的喜樂。雖然我在基督教裡出生、長大、受教育,但我到了十九歲纔得救。哦!我得救那一天真是喜樂!我太喜樂了,好像天上地上一切的事物都令我歡暢。那就是享受神,也就是得救的喜樂。得救的喜樂乃是筵席。當我們有了得救的喜樂,就是同主耶穌坐席。
我們中間許多人能作見證,當我們回想我們得救的經歷時,我們還能回味當時所經歷的喜樂。當我們得救,並曉得自己的罪得了赦免以後,我們裡面就有喜樂。我們把主耶穌看作是最奇妙的一位,而在祂裡面喜樂,同祂坐席。
這得救的喜樂,對神的享受,有力的證明我們已被帶回到神那裡。得救的喜樂見證我們不再遠離神,乃是被帶回到祂那裡。完成福音服事正確的路,乃是幫助人經歷罪得赦免,使他們有得救的喜樂,就是對神的享受。
到目前為止,我們已經說過馬可福音裡的三個病例。第一個是彼得岳母的病。(一30~31。)彼得的岳母發燒。我們已經指出,這燒可象徵人不正常、不受約束的脾氣。馬可用婦人來說明這種光景。婦女特別容易發『燒』,這使她們容易發怒。我們要幫助這樣發燒的人,必須自己先冷靜下來,然後對方纔會冷靜。
這卷福音書的第二個病例是患痳瘋的。(一40~45。)患痳瘋的,描繪出典型的罪人。痳瘋是最污染人、傳染人、破壞人的疾病,使患者與神與人隔離。痳瘋使患者失去與神與人的交通。因此一章四十至四十五節潔淨患痳瘋的,表徵使罪人恢復與神與人的交通。患痳瘋的不僅需要得醫治,也需要得潔淨。患痳瘋的病例比彼得岳母的病例更嚴重,因為彼得的岳母不需要潔淨,只需要醫治。
馬可福音的第三個病例是癱瘓,(二1~12,)這人因癱瘓而不能行動。彼得岳母和癱子的病例指明:男人因罪不能行動,女人因罪發燒。換句話說,罪使男人不能行動,也使女人『冒火』而發高燒。因此,我們可以說,女人發燒,男人癱瘓不能行動。不僅如此,男人和女人都是患痳瘋的,都需要潔淨。
這三個病例啟示奴僕救主服事發燒的、癱子與那些患痲瘋的。主用祂赦罪的權柄與潔淨的大能服事我們。祂赦免我們的罪,潔淨我們,帶我們歸向神。祂恢復我們與神與人的交通。因著祂,我們的罪得了赦免,有神作我們的一切。如今,我們享受神作我們的生命、我們的光、我們的一切。我們同主坐席。這就是福音,也是完成福音服事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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