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經:哥林多後書四章一至十八節。
林後三章與四章的性質不同。三章實際上是講道理的一章。我知道就我們許多人來說,道理不是一個正面的辭。由於我們滿了道理的宗教背景,我們不認為道理有甚麼可喜愛,或是有甚麼味道。我們在召會聚會中作見證的時候,喜歡這樣說,『我要和你們所交通的,不是道理,乃是真實寶貴的經歷。』我們都珍賞『經歷』這個辭,只要我們一有機會,我們就會作見證,說到我們對主的經歷,或我們在主裡的經歷。如果要我們站起來說,『我要和你們談一些道理,』我們會猶豫不決。不過,我能放膽說,林後三章是講道理的一章。按原則說,道理應當也包含經歷。照樣,所有真實的屬靈經歷也包含道理。因此,我們可以說,林後三章是講道理的一章,也有一些經歷。
我說林後三章是論及道理的,這有幾個理由。八至九節說到那靈的職事和義的職事。因此,新約的職事首先是那靈的職事,然後是義的職事。這不是道理麼?如果我們本著公平的態度,不受一般人對道理消極觀念的影響,就會承認,事實上這就是道理。因著聖經是一本道理的書,所以我們無法避免道理,也不能忽視道理。特別是在林後三章,我們看見新約的職事是那靈與義的職事這個道理。
然而,三章也包含一些經歷。譬如,保羅在十八節說,『但我們眾人既然以沒有帕子遮蔽的臉,好像鏡子觀看並返照主的榮光,就漸漸變化成為與祂同樣的形像,從榮耀到榮耀,乃是從主靈變化成的。』這節經文包含了道理,也包含了經歷。保羅在這裡雖然是從經歷的觀點來說,但他的話裡同時也包含了道理。
如果說林後三章基本上是談論道理的,四章的性質又是甚麼?林後四章是說到經歷的一章。我們怎麼知道?一節就指出這章聖經與經歷有關:『因此,我們既照所蒙的憐憫,受了這職事,就不喪膽。』保羅在這裡題到『受了這職事』,甚至這句話也與道理和經歷有關。但是『不喪膽』確定是與經歷有關。
甚至在說到經歷的第四章裡,也能找到一些道理。照樣,在說到道理的第三章裡,也有一些經歷。我們可以說,林後三章是注重道理而帶有經歷,林後四章是注重經歷而帶有道理。我們對這兩章聖經必須有這樣的領會,纔能瞭解本篇信息所要交通的。
四章所說的是那一種經歷?不是得救、稱義或赦罪的經歷。有些人說,這章聖經裡有十字架的經歷。然而,這樣說四章的經歷是太消極了。這一章給我們看見的是生命的顯明。這章聖經是論到生命顯明的經歷。
基督徒可能讀過林後四章,卻不知道這章聖經是論到生命的顯明。十至十一節說,『身體上常帶著耶穌的治死,使耶穌的生命也顯明在我們的身體上。因為我們這活著的人,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,使耶穌的生命,也在我們這必死的肉身上顯明出來。』在這兩節經文裡,保羅沒有用形容詞『明顯的』,卻用了動詞『顯明出來』。明顯的事物與顯明出來的事物是不同的。『明顯的』並不包括經歷或過程;但『顯明出來』卻包括了一個過程、一道手續。在這兩節經文裡,保羅並沒有說耶穌的生命是明顯的。他若這樣說,就沒有包括甚麼過程或手續,我們就不需要在經歷中有所經過。但保羅說耶穌的生命顯明在我們的身體上,這樣說就包含了一個過程。耶穌的生命要顯明出來,就需要一個過程、一道手續。在四章十至十二節,我們能明確看見生命的顯明。這指明這章聖經是論到生命顯明出來的經歷。
生命顯明出來,乃是藉著十字架的殺死。為這緣故,本篇信息的題目是『藉著十字架的殺死將生命顯明出來』。當然,我們在四章找不到十字架一辭,但十字架的觀念卻含示其中。譬如,十節所說『耶穌的治死』必定含示十字架。耶穌的死與耶穌的治死不同。我們不該以為治死與死一樣。不,二者之間至少有點不同。生命顯明出來的經歷與耶穌的治死有關。
保羅在三章多少是以道理的方式陳明新約的職事,接著又在四章陳明新約執事的經歷。保羅這樣作,為甚麼又題到耶穌的治死,使耶穌的生命得以顯明出來?毫無疑問,保羅和別的使徒都有各種不同的經歷。那麼他為甚麼在四章題出這個特別的經歷?這章聖經的中心點沒有別的,就是藉著十字架的殺死,將生命顯明出來。保羅在三章告訴我們,甚麼是新約的職事。然後他在四章,從自己的經歷裡見證這個職事。為了見證新約的職事,就是那靈與義的職事,保羅必須陳明藉著十字架的殺死,將生命顯明出來的經歷。
保羅在四章一節說,『因此,我們既照所蒙的憐憫,受了這職事,就不喪膽。』假如保羅用另一種寫法來寫這節經文:『因此,我們既得了洋溢的恩典,受了這事奉,就得了安慰。』這樣寫能證實保羅在三章所說的話麼?當然不能。這話不彀美妙,也不彀豐富,不能符合三章所論到的事。保羅在林後三章說到幾個美妙的點:那靈的職事、義的職事、從榮耀到榮耀的變化。四章裡有一些話符合上述的每一點;這幾個點描述了奇妙的新約職事,就是那靈的職事,義的職事,為著從榮耀到榮耀之變化的職事。在三章以道理的方式所描述的這個職事,需要加以證實。在四章,保羅以經歷證實他剛纔所說有關新約職事的各點。
讀第三章的人也許會說,『保羅,你剛纔告訴我們,你的職事是甚麼。你的職事是那靈與義的職事,要使我們變化,從榮耀到榮耀。這實在太好了。但你能從自己的經歷中,向我們證實這超越的職事麼?請你對我們講一些經歷來證實你的職事。』保羅好像豫知會有這類問題,所以在這卷書信裡他似乎說,『在下一章─第四章裡,我要把我的經歷告訴你們。』因此,保羅在四章論到他經歷的話,必定是強調三章中所論到的重點。這意思是說,他必須強調一些與那靈、義、變化、榮耀有關的事。我們讀四章的時候,需要找出與三章所有這些重點相符合的事。
四章裡有甚麼與三章的那靈相符合?是十三節所題到『信心的靈』麼?不對,因為『信心的靈』另有所指。四章裡與那靈相符合的乃是生命。這章裡的生命是那靈的同義辭。在論道理的一章裡,保羅是說到那靈;在論經歷的一章裡,保羅是說到生命。生命從道理上說是那靈,而那靈在我們的經歷中乃是生命。
我們可以用食品雜貨與烹煮過之食物的分別,來說明那靈與生命的分別。我們豫備一頓飯以前,手上有的是各種不同的食品雜貨。但我們不是喫這些食品雜貨,乃是喫這些食品雜貨經過處理、烹調後所成的食物。道理可比作食品雜貨,我們屬靈的經歷可比作我們所喫烹調過的食物。林後三章的那靈是『食品雜貨』,而四章的生命是『烹調過的食物』。因此,我們可以說,生命乃是那靈經過了『烹調』,或是經過了過程,為要給我們經歷。不僅如此,我們都是廚師,每當我們『烹調』那靈,那靈之於我們就成了生命。因此,我們現今所享受的乃是烹調過的食物。這就是說,四章的生命乃是經過過程的那靈。那靈經過過程、烹調以後,在我們的經歷中就成了生命。
現在,我們先不去找四章有甚麼與三章中的義相符合,而要問甚麼與變化相符合。正如生命與那靈是同義辭,照樣,更新與變化也是同義辭。保羅在十六節說到更新:『裡面的人卻日日在更新。』雖然變化與更新是同義辭,二者之間仍然有一點分別。變化包含了一個過程。變化的過程在進行的時候,我們就漸漸更新了。
四章有甚麼與三章的榮光(榮耀)是同義辭?實際上沒有同義辭。不論榮耀經過了怎樣的過程,榮耀還是榮耀。保羅在三章和四章都說到榮光(榮耀)。然而,三章的榮耀不如四章的榮耀那樣有份量。保羅在四章十七節說到『永遠重大的榮耀』。三章的榮耀,在今世有時代性的份量,而四章的榮耀卻是有永遠的份量。換句話說,三章的榮耀有今世的份量,四章的榮耀有永世的份量。我們應當記得,三章十八節說,從一種程度的榮耀到另一種程度的榮耀。毫無疑問,四章的榮耀乃是達到最高的程度,至少比三章的榮耀水平要高。
三章說到的那靈、變化和榮耀,多少是偏重道理的。但四章裡同義的各點卻是重在經歷。我們已經看見,那靈成了生命,變化成了更新,而今世的榮耀成了永遠的榮耀。
生命的顯明就等於那靈的顯明。保羅在三章八節說,他的職事─新約的職事─乃是那靈的職事。在四章,他用經歷證實這一點。在這章聖經裡,他的意思是說,『我要向你們證實我的職事就是那靈的職事。我到你們這裡來,你們豈不看見我身上有所顯明麼?你們看見的是甚麼?是猶太宗教麼?是猶太人的作法、習慣和風俗麼?不,你們沒有看見這些。你們哥林多人必須承認,你們在我身上所看見的,乃是生命的顯明,而不是猶太人的宗教、哲學、習俗或作法的顯明。』在保羅身上所顯明的生命,乃是被他經歷的那靈,經過過程的那靈,經過烹調的那靈。
保羅與哥林多人同在的時候,又活又有能力;但他也是慈仁、謙卑而和藹的。這些美德都是他所經歷之那靈的一部分顯明。他的職事乃是在他身上顯明為生命之那靈的職事。所以保羅滿了生命。生命不僅顯明在他身上,也在哥林多信徒裡面作工。
生命能在保羅身上顯明出來,這是因為他經歷了十字架的殺死。假如保羅沒有遭遇任何難處、困難、反對或逼迫;假如他的身體也很健壯,他的健康從來沒有甚麼問題;若是這樣,保羅身上就不大可能會有生命的顯明。但是保羅與哥林多人同在的時候,實在有許多問題和難處,他也的確遭遇到反對和逼迫。有時候連哥林多的聖徒也找保羅的麻煩。保羅知道如果凡事都容易、都順利的話,就不可能有同樣生命的顯明。
當我們處在安逸的環境裡,生命得以顯明的機會就比較少。但是當我們遭受反對、逼迫、批評的時候;或是當我們生病,召會中的聖徒困擾我們的時候,這種處境正好讓生命得著顯明。保羅與哥林多人在一起時,他的處境就是那樣。這提供他一個絕佳的機會,使他裡面的那靈顯明為生命。
在八至九節裡,保羅指明他所處的那種困難環境。他說,『我們四面受壓,卻不被困住;出路絕了,卻非絕無出路;遭逼迫,卻不被撇棄;打倒了,卻不至滅亡。』在這兩節經文裡,保羅題到四件事。第一,他說他們四面受壓,卻不被困住。四面受壓是指前、後、左、右都受壓;但是,他們卻不被困住、不受攔阻,這指明生命。在這種處境裡不被困住,乃是叫生命顯明出來。
第二,保羅說他們出路絕了,卻非絕無出路。使徒們被封鎖,沒有出路;但他們卻非絕無出路。八節裡這一句話在原文有一點在玩文字遊戲。保羅先是說他們出路絕了,又說卻非絕無出路。這又是生命的故事。他們似乎出路絕了,但是因著那靈在他們裡面作生命,他們並非絕無出路。
第三,保羅說他們遭逼迫,卻不被撇棄。這就是說,他們被仇敵追趕,卻不被棄絕、不被遺棄;也就是說,他們沒有被撇下(在惡劣的困境中)。
末了,保羅在九節說,他們被打倒,卻不至滅亡。他們雖然被打倒,卻不至滅亡。
保羅遭受苦難、出路絕了、遭逼迫又被打倒。這些都提供機會,讓生命得以顯明出來。生命勝過這一切。保羅雖然經歷了苦難、出路絕了、遭逼迫、並被打倒,但他還是非常的活。他沒有被困住、沒有失望,也沒有被撇棄或滅亡。生命的確在他身上顯明出來。
保羅擺出自己的經歷來證實他的職事,藉此指明他和他的職事乃是一。保羅的所是和他所過的生活,就是他的職事。保羅的職事就是他的所是,而不僅僅是他所作的或他所完成的工作。保羅所過的是這樣的生活,所以他的生活就證實了他的職事。保羅的職事是那靈的職事,他的生活滿了生命。這意思是說,他的生活是經過過程之那靈,經過烹調之那靈的顯明。保羅憑著那靈生活,生命就從他裡面出來。生命向著哥林多人顯明出來,並且供應給他們。這生命進到他們裡面,立即就成了那靈。當他們活出那靈時,那靈就對別人成為生命。這就證實了保羅新約的職事。
在林後四章,保羅似乎是對哥林多人說,『我們的生活和我們的所是,證實了我們的職事。我們與職事乃是一;這意思是說,我們就是那職事,那職事就是我們的所是,我們的人位,我們的生活。我們所過的生活證實了這職事。我曾經告訴你們,那職事乃是那靈的職事。現在我證實我所宣稱的,因為我可以向你們見證,我在困境中經歷了生命的顯明。』
有時候主許可一種環境臨到我們,使我們四面受壓。你在這種環境中感覺喜樂麼?有時候主好像把我們撇在這種環境裡,攻擊從前、後、左、右而來。我們四面受壓,就是在各方面都受壓。這是為了叫生命顯明出來。
你也許想知道攻擊你的人是誰,是誰叫你四面受壓。攻擊你最厲害的人也許就是你自己家裡的人。你的丈夫、妻子、孩子、姻親等等會叫你為難。你若呼求主憐憫你,祂會指明,最大的憐憫就是把你放在這種環境裡,好叫生命顯明出來。
生命,就是烹調過的那靈,乃是那靈的彰顯。因著保羅把生命顯明出來,所以他的生活和他的所是就證實了他的職事。他與那靈的職事乃是一。
保羅在三章指明,所有的使徒都與他們的職事是一。然後他在四章擺出一種生活,來證實他所宣稱新約眾執事與新約的職事乃是一。他們的所是與他們的生活就是他們的職事。他們把生命供應人,不僅是藉著說話,更是藉著生活。他們的生活證實了他們所說的話,加強了他們的職事。因此,眾執事與職事乃是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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