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經:民數記十五章。
在本篇信息中,我們要來看民數記十五章的典章。
十五章是在一切的騷動之中,插進來的一段話。為甚麼要插進這段話?按照以色列人的行為,很顯然他們不太顧到神的權益。他們所作的,大部分是為著自己。這情形帶進神的審判和懲罰。那時以色列人是否還記得有關如何蒙神悅納的一切教導,頗令人懷疑。他們不能憑自己或在自己裡面蒙悅納,只能在那頂替他們者—基督—裡面蒙悅納。在舊約的豫表中,這位基督,我們的頂替者,有許多面;我們可以在許多不同的祭中看到這些面。主要的各面見於贖罪祭、燔祭和平安祭,這些祭可配上一些相應的祭,諸如用餅和薄餅作的素祭、以及奠祭。
民數記十五章可能是因著以色列人不顧到神的權益而插入的。這一章題醒他們,他們的光景完全不討神喜悅。他們也許已經忘記獻上神所要的供物,叫他們的錯誤、過犯、和背叛得著遮罪。
我們再來看看以色列人的光景。首先,那些在營邊界的人(不是在營中心的人)在神面前發怨言,說惡語。然後,他們中間攙雜的群眾在神面前起貪慾。他們都受到了神的審判。接著,令摩西大為震驚的,是常與他一同在神行動中心的姊姊和哥哥,居然也背叛了。因此,以色列人中間的光景和氣氛很下沉,士氣連同一切積極的事物,也都隨之消失。其次,他們打發探子去窺探那地,其中十個帶來惡信。他們也受到神適當的審判。所以,在另一次背叛興起前,(見民十六,)神插進了民數記十五章。以色列人若是遵守這一章的典章,就會蒙拯救脫離進一步的騷動。
這裡插入的典章,其中兩項是關於供物和干犯安息日。向神獻祭,指明我們領悟自己無法作任何事來討神喜悅。我們將基督獻給神,是因為我們無法使神喜樂,討神喜悅,或蒙神悅納。藉著將基督獻給神,我們承認在自己裡面、憑著自己,無法討神喜悅或蒙神悅納。
守安息日乃是承認、察覺、並接受一個事實:神己經為我們作成了一切。我們不需要、也不能為自己作甚麼。神已經作成了一切,我們只要承認並接受神為我們所作成的,並安息於此就可以了。這就是守安息日。
神在六日內創造了一切。在祂創造的末步,祂創造了人。當人從神創造的手中出來的時候,他不需要作甚麼。他立刻就享受到神為他所作好的,而在其中安息了。
干犯安息日就是否認神為我們所作的,並想要為自己作一切。這乃是對神的褻瀆。我們若想要在自己裡面作些甚麼來討神喜悅,我們的努力乃是對神的褻瀆,因為這就是否認神為我們所作成的。
我們該常常感覺自己一無是處,也一無所能。我們所能作並所該作的,就是以基督作我們的代替獻給神。基督是我們所信託的那一位。
我們也該記住,我們在自己裡面或為自己奮鬥,是毫無意義的,實際上也是褻瀆神的。我們該單單接受神並祂為我們所作的。我們不該像世人一樣,靠自我努力來否定神。他們藉著自己所作的來否定神。有些無神論者甚至說,『神是誰?我不需要神。我自己甚麼都能作。』這就是否認神並褻瀆神。
我們來看民數記十五章之前,我要題醒你們關於典章和律例的差別。律例是不帶判決的條例,典章卻是帶判決的規條。比如,論到干犯安息日的條例就是包括判決的。
民數記十五章一至三十一節,是關於供物的典章。
關於供物的典章,要在美地應用。(民十五2,18。)百姓一旦進入美地,就要守這些典章。
有些供物是為著許特別的願,或是作甘心祭,或是在指定的節期獻給神為怡爽的香氣。按照出埃及記和利未記的教導,神命令要在指定的節期,向祂獻上更多的供物。民數記十五章只說到這些供物中的小部分,就是『為怡爽的香氣』之部分。(民十五3。)
三節和八節說到燔祭和平安祭。燔祭表徵為神而活、並向神活著,使神滿足的生命。平安祭是為著我們與神的交通,產生彼此互相的享受。獻上這兩種祭,就是獻上釘十字架的基督,受死的基督。
燔祭和平安祭要配以素祭。每當我們獻上燔祭或平安祭時,我們需要配上這調油的細麵為素祭。(民十五4。)這樣的素祭表徵基督在祂的人性裡調著聖靈,成為神與人的食物。我們獻給神作素祭的東西,不僅成了神的食物,也成了我們的食物。
奠祭的酒是額外配上的祭。(民十五5。)奠祭表徵基督將自己傾倒出來,叫神喜悅。基督已經將自己如酒傾倒出來,叫神喜悅。
這一切供物都是基督的豫表。我們每天都需要以這樣的基督為供物,將祂獻給神為怡爽的香氣。
以色列人要與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和外邦人,同有一個律例,一個典章。(民十五13~16。)這表徵所有的外邦人和外人,與以色列人同樣分享基督。(弗二12~19,三6。)
以色列人也要獻舉祭給神。(民十五17~21。)基督受死是由燔祭和平安祭所表徵。素祭表徵基督在祂的人性裡與神聖的靈調和;奠祭表徵基督將自己傾倒出來,叫神喜悅;舉祭表徵升天的基督,就是在升天裡的基督。今天基督不在地上,也不在死裡。不錯,祂還在祂的人性裡,但祂乃是在升天裡調和著神性的人。祂是升天的基督,在諸天之上的基督,屬天的基督。當我們將祂獻為舉祭時,乃是獻上一些帶著屬天元素、氣氛、素質和風味的東西。
『你們要從初作的麵團作餅,獻為舉祭。』(民十五20上。)從初作的麵團作的餅,表徵基督是初熟的果子。(林前十五20,23。)我們在祂的升天裡獻給神作食物的基督,乃是在復活裡的初熟果子。
『像從禾場所獻的舉祭一樣。』(民十五20下。)來自禾場的東西指新鮮的穀,完整而未碾過的穀。
完整的穀與從麵團作的餅有所不同。麵是由碾過的麥粒作的。餅是由許多麥粒碾成的麵作成的。二十節的餅不僅指基督自己,也指基督的身體,就是召會。
我們將這一切滋養、怡爽、馨香之物獻上給神的時候,不可忘記我們仍是有罪的,仍是在舊造裡天然的人。不管我們多麼尋求主,多麼憑靈而行,我們仍是在肉體裡。因此,我們需要為此有所獻上。
按照十五章二十二至二十六節,為著以色列會眾誤犯的罪,因無知而不行神一切的命令,要獻上供物。這指明今天我們需要為召會誤犯的罪禱告。召會可能誤犯了一些事,與人與神不對了。這些事不是有意作的,乃是無意之中作的。然而,我們仍需為此獻上供物。
以色列會眾為著誤犯的罪,『要獻一隻公牛犢作燔祭,…獻給耶和華為怡爽的香氣。』(民十五24上。)這燔祭表徵基督在祂的新鮮裡滿足神。
為著誤犯之罪所獻的燔祭,要與其素祭和奠祭同獻。(民十五24中。)如我們所指出的,素祭表徵基督在祂的人性裡作神和人的食物,奠祭表徵基督將自己傾倒出來,使神滿足。為著召會誤犯的罪,需要獻上這樣的供物。
為誤犯的罪所獻的供物,也需要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。(民十五24下。)贖罪祭表徵那為我們成了罪的基督。
『祭司要為以色列全會眾遮罪,他們就必蒙赦免。』(民十五25上。)在前一篇信息中,我們看到摩西禱告,求神赦免以色列人。神的赦免是基於基督為著遮罪的救贖,除此以外,神沒有立場赦免人。因此,百姓若要蒙赦免,必須為著他們的遮罪而向神有所獻上。我們若以基督救贖的死為立場,求神赦免我們,神就必須基於祂的公義(不是基於祂的憐憫)赦免我們。(約壹一9。)這是按照神管理的行政。我們從這樣的事學習,就能保守自己脫離進一步的犯罪。
民數記十五章二十七至二十九節是論到個人誤犯的罪。
『一個人若誤犯了罪,就要獻一隻一歲的母山羊為贖罪祭。』(民十五27。)這山羊表徵基督是那不知罪的,神使祂替我們成為罪。(林後五21。)這事是按著神的公義和祂管理的行政,是深刻而且奧祕的。
『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,為那無知而誤犯了罪的人遮罪,他就必蒙赦免。』(民十五28。)沒有遮罪,即使神有心赦免我們,也沒有路。基督的遮罪讓神有路,成就神要赦免人的心願。
『但那行事專橫的,無論是本地人,或是寄居的,既褻瀆了耶和華,就必從民中剪除。』(民十五30。)行事專橫,就是照個人意願行事,毫不顧及他人。那些行事專橫的人,完全藐視人,也藐視神。他們的行事,就如宇宙中只有他們獨一存在。我們在召會中有時也看到這樣的行為。那些人行事猶如他們是惟一重要的人物。他們輕忽、藐視、棄絕其他所有的人。我們絕不可用這種態度和靈行事。
那行事專橫的人『藐視耶和華的話,違背祂的命令。』(民十五31上。)這樣的人行事如同沒有神一樣。
行事專橫之人的罪愆要歸到他身上。(民十五31下。)
我們都喜愛新約;新約囑咐我們要享受基督,尋求基督,追求基督,但沒有給我們看見享受基督的路。享受基督的指路圖連同一切的細節,卻可在舊約中看到。在民數記十五章裡,關於如何獻上基督作各樣供物的典章,不只是給以色列人的;在豫表中,這些典章也是給我們的。當我們以豫表的方式來應用舊約的時候,這舊約對我們就成了新約,因牠成了指引我們享受基督的地圖。
就某種意義說,因著以色列人中間的風波,神不得已插進記載在十五章的典章。特別是在起風波的時候,我們要記得關於我們向神獻祭的典章。這些典章會保守我們與神有正確的關係。我們若輕忽這些典章,就會被定罪,甚至可能成為神所憎惡的。
三十二至三十六節記載關於干犯安息日的典章。
『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,遇見一個人在安息日撿柴。遇見他撿柴的人,把他帶到摩西、亞倫、並全會眾那裡。』(民十五32~33。)因著這人在安息日所作的,就頒佈了干犯安息日的典章。
那人被看守著,『因為還不清楚該怎樣辦他。』(民十五34。)關於這事,神對摩西說,『必要將那人治死;全會眾要在營外,用石頭把他打死。』(民十五35。)
我們也許認為在安息日撿柴,並不是嚴重的罪,所施的懲罰太重了。我們需要領會,為甚麼這罪這麼嚴重。干犯安息日不僅是作了錯事;干犯安息日乃是否認神,並祂為我們所作的一切。以色列人守安息日乃是個大表記,表徵他們承認神並神為他們所作的。凡干犯安息日,否認神並祂工作的,都要被剪除。
『於是全會眾將那人帶到營外,用石頭打他,他就死了,正如耶和華吩咐摩西的。』(民十五36。)這一次,百姓沒有不順從。他們多少有些害怕了。他們沒有一個例外,都照神吩咐摩西的去作了。
我們需要知道守安息日的意義。守安息日就是相信神並順從神,好有分於祂為我們所完成的。干犯安息日就是違反我們不該為自己奮鬥的原則。干犯這原則就引致死亡。
三十七至四十一節是關於百姓穿著的典章。
『你要告訴以色列人,叫他們世世代代在衣服角上作繐子,並在每角繐子上釘一條藍色細帶。』(民十五38。)『角上作繐子,』原文也可譯為『邊上作繸子。』這裡的『細帶』表徵約束,『藍色』表徵屬天;因此,藍色的細帶指明一種屬天的約束。今天對我們來說,這藍色的細帶表徵我們是神的兒女,行為舉止就該是美好的,也該在屬天管治的約束之下。
百姓要觀看這繐子,並記念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,不隨從自己那犯了邪淫的心意和眼目。(民十五39。)這樣,他們就會記念並遵行神的命令,成為聖別歸與神。(民十五40~41。)
按照四福音的記載,主耶穌就是穿著這樣的衣服。有一天,一個婦人來摸祂的衣服繸子(繐子),(太九20~22,)這衣服繸子表徵祂人性美德的美麗,祂醫治的能力就是由此發出來的。這指明我們這些神的兒女,該在屬天的約束下行事為人。我們既是諸天之國的子民,就該不靠警察或法庭的約束,乃該受屬天的約束,屬天的管治和管理。這會產生我們屬人行為和美德上的美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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