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章和十一章的前半,是插在第六號與第七號之間的話。在十章有基督回來據有這地的一幅清楚異象。十一章裡的異象,對本書的豫言非常重要。我們來看這異象時,必須記住三個主要項目:時間、地點和人物。這異象所包括的時間是四十二個月,(啟十一2,)也就是一千二百六十天。(啟十一3。)這個時間,毫無疑問的就是但以理書中所題到的三年半,就是七十個七末了一七的後半。(但十二7,七26,九27。)但以理所說的,到了啟示錄就都應驗了。這異象中所說的地點是耶路撒冷城,按照但以理書,這城要交給外邦人,主要的是交給敵基督。當敵基督撕毀與以色列國訂立的七年盟約時,(但九27,)他要逼迫猶太人,並且迫使他們停止對神的敬拜。(啟十三7,但七21,八11~12。)從敵基督的那面看,他要強佔耶路撒冷;但從神這面看,神要把耶路撒冷交給他。這就是說,神許可敵基督對耶路撒冷城為所欲為。
在這四十二個月期間,耶路撒冷城內要出現兩個見證人,他們就是那兩棵橄欖樹和兩個燈臺。他們穿著麻衣,(啟十一3~4,)並說豫言。我們將要看見,這兩個見證人不是新的人物,乃是曾在舊約時期出現過的兩個人物─摩西和以利亞。在啟示錄十一章,這兩個見證人是『立在全地之主面前的。』(啟十一4。)當我們讀這一處聖經的時候,要牢記這三件事─時間、地點和見證人。
二節說,外邦人要『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。』在這世代的末了,敵基督要與猶太人立一七(七年)之約,就是神在但以理九章二十四至二十七節,為猶太國所命定七十個七的末一個七。在這末七之半(即前三年半之後),敵基督要毀約,並毀壞敬拜神的事,(但九27,)他要褻瀆神,並逼迫神的子民三年半。(啟十三5~7,但七25,十二7。)那三年半就是啟示錄十一章這裡所說的四十二個月,一千二百六十天,也就是但以理九章二十七節所說末七的後半,那時敵基督也要毀壞聖城耶路撒冷。根據馬太二十四章十五節、二十一節,這末後的三年半,乃是試煉一切住在地上之人(啟三10)的大災期。
我們在一、二節讀到耶路撒冷被踐踏;『有一根像量度之杖的葦子賜給我,又有話說,起來,將神的殿和壇、並殿中敬拜的人,都量一量。但殿外的院子,要丟棄不量,因為這是給了外邦人的,他們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。』葦子是量度用的,(啟二一15,結四十3,四二16~19,)杖含示刑罰;(箴十13,賽十5,十一4;)因此,葦子當作杖,指明用刑罰來量度。量度的意思,就是聖別、保守並據有。(民三五2,5,結四五1~3,四二15,20,四八8,12,15。)一節的壇因為同殿在一起,所以是指金香壇,不是指銅祭壇,那是在殿外院子裡的。(啟十一2。)二節的院子是在地上。這裡所說的聖城是指地上的耶路撒冷。(賽五二1,太二七53。)
有話吩咐使徒約翰量度神的殿和祭壇。毫無疑問,這是指諸天之上的殿和祭壇。這樣的量度,指明諸天要蒙保守免去毀壞。在這三年半期間,因為撒但從天上被摔到地上,所以天就蒙了保守。因著男孩子要被提到天上,天上就再沒有撒但的地方。那裡有得勝者,那裡就沒有撒但的地位。得勝者要一路打到天上,一旦到了那裡,就與撒但爭戰。撒但要被打敗,並摔到地上來。然後基督同得勝者要從天上打到地上,直至來到哈米吉頓,殲滅敵基督的軍隊。在末了的三年半中,天上不會有撒但的蹤跡,天要完全蒙保守。那時,撤但、敵基督和假申言者,這一班邪惡的集團,要在地上盡其所能的敗壞地。
當天上神的殿被量度時,『殿外的院子』卻要『丟棄不量,』(啟十一2,)『因為這是給了外邦人的,他們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。』我們在此看見,地上的殿和地上的耶路撒冷要被交給敵基督和外邦人去毀壞。
現在我們來看兩個見證人的見證。(啟十一3~12。)所有研讀聖經的人都同意,這兩個見證人中,一個是以利亞;但是另一個是以諾還是摩西,意見卻不盡相同。有些人認為以諾最有可能,因為除了以利亞之外,只有他未曾死過。按照希伯來九章二十七節,人命定只有一死。持這觀點的人說,以諾和以利亞既然未曾死過,他們必定是大災難時被殺的兩個見證人。因為摩西已經死過了,他不能死第二次。但拉撒路的例子,你怎麼說?那是與這種想法相反的,他死過復活,以後又死了。我們為甚麼說這兩個見證人是摩西和以利亞?因為我們有強力的聖經事實作根據。聖經啟示我們,摩西和以利亞是神的兩個見證人。在十一章五、六節,這兩個人所作的,正與摩西和以利亞所作的一樣。(出七17,19,九14,十一I,王下一10~12,王上十七1。)摩西曾使水變血,以利亞曾叫火從天降下。所以,根據他們的職事,這兩個見證人必是摩西和以利亞。還有,他們曾在變化山上顯在主面前。(太十七1~3。)代表律法的摩西,和代表申言者的以利亞,(路十六16,)都是為神作見證。舊約聖經所包括的著作,可由這兩個人物來代表,一是律法,一是申言者。律法是藉著摩西頒賜的,以利亞乃是領頭的申言者。因此,舊約又稱作『律法和申言者。』(路十六16。)這兩個職事,一直都是神的見證。歷代以來,摩西所代表的律法,和以利亞所代表的申言者,都是神在地上的見證。聖經曾豫言以利亞要來的使命。(瑪四5,太十七11。)
這兩個見證人就是那兩棵橄欖樹,兩個燈臺,和立在全地之主面前的兩個油的兒子。(啟十一4,亞四3,11~12,14,和合本譯作兩個受膏者。)十一章四節說,『他們就是那兩棵橄欖樹,兩個燈臺,立在全地之主面前的。』四節裡的橄欖樹,出產點燈的油,燈臺因橄欖樹的油發光。撒迦利亞四章十四節告訴我們,他們是『兩個油的兒子,站在全地之主的旁邊。』(另譯。)他們被稱為油的兒子,因為他們滿了油,就是滿有那靈。因此,他們有幾個名字─兩個見證人、兩個燈臺、兩棵橄欖樹、和兩個油的兒子。在召會時期,眾召會乃是為著神見證的燈臺,(啟一20,)但是在這世代末了的三年半,兩個見證人乃是為著神見證的燈臺。
三節所說的一千二百六十天,就是二節所說的四十二個月,也就是敵基督褻瀆神,(啟十三5~6,)並逼迫神子民(啟十二6,14)的期間。在他邪惡的權勢與逼迫之下,這兩個見證人說豫言,為神說話,作證反對敵基督的惡行。在大災難期間,逼迫將要非常厲害而激烈,甚至敵基督要強迫猶太人放棄他們的宗教。因著逼迫這麼厲害,神就打發滿有那靈的摩西和以利亞回來,堅固猶太人,同時也堅固那些留在大災難裡的聖徒。按照啟示錄十四章,初熟的果子被提之後,敵基督立刻就要來逼迫神的子民,強迫他們敬拜他和他的像。(啟十四9~12。)這個時候,兩個見證人要堅固神的子民。同時,有一位天使要『飛在天空頂點』傳『永遠的福音。』(啟十四6。)這個福音與生命的福音或國度的福音不同,乃是囑咐地上的人敬畏神,含示不可逼迫神的子民;並要敬拜神,含示不可敬拜敵基督。因此,在大災難的時候會有兩種堅固,一種是藉著兩個見證人,另一種是藉著永遠福音的傳揚。
三節說,『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,穿著麻衣,說豫言一千二百六十天。』麻衣是哀悼的象徵。(撒下三31。)兩個見證人要穿喪服,作對地上居住之人的警告。他們不是傳喜樂的福音,乃是警告人,要脫開對敵基督的敬拜,好免去神的審判。
五節說,『若有人想要傷害他們,就有火從他們口中出來,燒滅仇敵。凡想要傷害他們的,都必這樣被殺。』我們不像他們那樣有這種能力,並且我們傳福音時,不是去殺人或去燒滅人。但是這兩個見證人卻能說,『你們若企圖傷害我們,就要被燒滅,被殺害。』
六節說,『這二人有權柄,在他們說豫言的日子,將天閉塞,叫天不下雨;又有權柄掌管眾水,將水變為血,並且能隨時隨意用各樣的災害擊打地。』將天閉塞,叫天不下雨,很像以利亞所行的;(王上十七1,路四25;)將水變為血,並用各樣的災害擊打地,又很像摩西所作的。(出七17,19,九14,十一1。)
神在祂的智慧裡,要容讓這兩個見證人暫時被打敗。七節說,『他們作完見證,那從無底坑上來的獸,必與他們爭戰,並且勝過他們,把他們殺了。』這裡的獸就是敵基督。牠要從無底坑(啟十七8)和海中(啟十三1)上來,與那兩個見證人並與聖徒爭戰。(啟十三7。)最後,連這兩個最強的見證人,也要在敵基督的迫害下被殺。那時,敵基督不但攻擊人,竟然也攻擊神。他要一直的敵擋神,直到基督同祂的得勝者來臨,直接擊敗他為止。到那個時候,地上真的有一個人出來,直接敵擋神;基督,就是神的具體化身,要帶同一隊得勝者降臨,與敵基督,那『不法的人』(帖後二3)爭戰。在末了的三年半,叛逆的人類要在獸,就是那『不法的人』的領導下,與創造的主爭戰。在這種情形之下,就促使神在基督裡,帶同祂的得勝者,親自直接的降臨,與他們爭戰。
九、十節說,『有人從各民族、各支派、各方言、各邦國,來觀看他們的屍首三天半,又不許把屍首放在墳墓裡。住在地上的人,就為他們歡喜快樂,彼此餽送禮物,因為這兩位申言者曾叫住在地上的人受痛苦。』他們的屍首不會被埋葬,反而要留在那大城的街道上,就是他們的主釘十字架的地方,被人羞辱。那大城是指二節的聖城,就是地上的耶路撒冷,這城按靈意要成為所多瑪和埃及,就是他們的主釘十字架的地方。一九四八年以色列復國後,返回祖國的猶太人仍舊不信。他們要像所多瑪那樣罪惡,(參賽一9~10,三9,耶二三14,)像埃及那樣屬世,(參結二三3,8,19,27,)直到他們的彌賽亞基督回來,那時『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。』(羅十一26。)最屬世的人,竟在這小小的以色列國裡找到。到這世代的末了,在神眼中,耶路撒冷要像所多瑪那樣罪惡,像埃及那樣屬世。為這緣故,在這末了的三年半中,神要放棄這城。神似乎說,『任憑她罷。我要把她交在敵基督手裡,讓他任意對待這罪惡和屬世的耶路撒冷。』
主後七十年,羅馬帝國的太子提多,毀壞了耶路撒冷城。在但以理書和新約中,這太子乃是敵基督的豫表。但以理九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,把二者算為一個。你若仔細讀但以理九章,就看見耶路撒冷會被毀壞兩次。第一次是被提多毀壞,第二次是被敵基督毀壞。在但以理書的豫言裡,二者好像是一個,其實不是一個。敵基督要毀壞耶路撒冷,像提多所作的一樣。原則上,豫表的應驗總是比豫表本身更完全。所以說到大災難的厲害時,主告訴我們,從先前直到如今,沒有這樣的災難,後來也必沒有。甚至在馬太二十四章和路加二十一章,主的豫言也沒有把提多毀壞耶路撒冷與敵基督毀壞耶路撒冷,清楚區別出來。二者是合在一起的。為這緣故,第六十九個七與第七十個七之間,有一段長時間的間隔。這段長時間懸擱在那裡,然後第七十個七纔來到。第六十九個七過了以後,就有提多帶來的毀壞;而在第六十九個七與第七十個七之間相隔的時間過了以後,纔是敵基督帶來的毀壞。但聖經題到這兩次的毀壞,幾乎把牠們看作一個。在提多的時候,耶路撒冷是充滿罪惡的,到敵基督的時候,耶路撒冷要更加充滿罪惡。啟示錄十一章甚至不稱那城為耶路撒冷,而稱之為那大城,說牠是主釘十字架的地方。(啟十一8。)主被釘死當然不在所多瑪,也不在埃及,乃是釘死在耶路撒冷。當敵基督興起逼迫和毀壞時,耶路撒冷要像所多瑪那樣罪惡,像埃及那樣屬世。我們何等需要為猶太人禱告,使他們能悔改。在猶太人中間,仍有十四萬四千人是忠信的。當兩個見證人被提以後,就接近主帶著祂的軍隊來臨,在哈米吉頓打敗敵基督的時候了。
十一節說,『過了這三天半,有生命之氣從神那裡進入他們裡面,他們就站起來,叫看見的人大大害怕。』他們站起來,指明他們復活了。他們的復活與帖前四章十六節所豫言的復活,是分開的。主耶穌是死後三天復活,拉撒路是四天以後復活,這兩個見證人卻是在三天半以後復活。這三天半該是包括在他們說豫言為主作見證的一千二百六十天內;否則就會超過大災期。
十二節接著說,『兩位申言者聽見有大聲音從天上來,對他們說,上到這裡來。他們就駕著雲上了天,他們的仇敵也看見了。』他們上了天,指明他們被提了。他們被殺、復活、和被提都是見證,都該是在他們盡職那一千二百六十天內。這樣,他們被提必是在他們這盡職的末一天,也就是大災期的末一天,與帖前四章十七節所豫言的被提同一天,甚或同時或較後。
七節告訴我們,兩個見證人已『作完見證。』他們的見證是為著那在全地作主的神,(啟十一4,)並且是抵擋敵基督。在大災難期間,兩個見證人要為神作充分的見證,抵擋敵基督。(申十七6,十九15,太十八16。)
雖然許多人要看見這兩個見證人的復活和被提,但他們仍不悔改。這指明我們不該信靠神蹟。許多人都有個錯誤觀念,以為神蹟必使人信服。但這兩個見證人肉身被殺,以後突然神奇的復活,又被提到天上,可是人仍舊不悔改。
十三節說,『正在那時候,地大震動,城就倒塌了十分之一,因地震而死的人有七千名,其餘的都驚恐,將榮耀歸與天上的神。』這裡的城指八節的大城,就是耶路撒冷。因著這次地震,耶路撒冷城的十分之一要倒塌。到了十六章十九節,這城的剩餘部分,要在最後一次地震中裂為三段。
十三節也告訴我們,『因地震而死的人有七千名。』『名』含示有名望的人。他們是七千位著名的人物。那時,在以色列國中將有許多有名望的人,其中七千人要因這次地震而死,因為他們領頭不相信主耶穌。今天,許多猶太哲學家、醫生、政治家、財政專家都不相信主耶穌,且是罪惡、屬世的。今天的以色列國,完全在這班有名望之人的掌管之下。在有名望的以色列人中間,幾乎沒有一個是相信主的。最近,我聽說以色列政府已決定排除一切在以色列國裡基督教的傳道工作。這個決定就是出自那些有名望的人。這次地震發生時,死去的主要將是著名的人物。
這一段話乃是一個窗口,從這裡我們可以看見,在這世代末了猶太人可憐的光景。這是大逼迫發生的原因。今天阿拉伯國家不管怎樣企圖消滅以色列國,都不會成功,因為主看顧以色列國。但這並不是說,猶太人真心向著主。不,他們會繼續犯罪並屬世,直等有一天神說,『我要放棄你了。天要量歸我,我卻要把耶路撒冷交在敵基督的手中,他要毀壞這城,比提多所作的更厲害。』照著撒迦利亞十二章,這逼迫將使受逼迫的猶太人不得不仰望他們所紮的那一位。在千鈞一髮的時候,基督就回來了,聖地的各支派都要看見兩千年前他們所紮的那位救贖主。他們向祂仰望的時候,就向祂哀哭並悔改。(亞十二10~14。)但是,這個哀哭稍嫌過遲了,因為在這之前,許多人已被敵基督屠殺了。這是豫言的話。我們當怎麼樣?我們只能為他們禱告,並且為著主來提接我們的時刻豫備好。
七千位有名望的人因這次地震而死以後,其餘的人都要驚恐,將榮耀歸與神。即使不是全部,也有好些人要悔改,當主回到他們那裡時,他們要接受他們所扎的主。
CopyrightⒸ 2016-2023 臺灣福音書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