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九篇 光明婦人的實際與實行

我年輕的時候,就聽說啟示錄這卷書至少有一百種不同的解釋。以後,我花了相當多的時間來研讀這卷書。我逐漸領悟,不能單從字面來明白聖經;我們要明白聖經,還需要經歷。

需要經歷

我們可以用王上七章十三至二十一節所題的柱子作比方。在創世記生命讀經第八十三篇信息中,我曾指出那兩根柱子,每根高十八肘,乃是三倍十二肘(完整單位)的一半。這點我不是從解經書上查出來的。為要正確領會有關造柱子的每一點,我查讀了聖經不同的譯本。代下三章十五節說,那兩根柱子高三十五肘,我立刻問自己說,『王上七章十五節說每根柱子高十八肘,而代下三章十五節卻說兩根柱子高三十五肘,這是甚麼緣故?』我立刻看出,這三十五肘乃是兩根柱子合起來的高度,印證了我所說十八肘是三個完整單位的半數。但這個總數應該是三十六肘,所缺的一肘到那裡去了?我從一種譯本的註釋中,得著幫助找到結論,就是柱頂的接頭無疑說明了那失去的一肘。整根柱子高十八肘,但有半肘是在柱子和柱頂的接頭處而不算。為要得到正確的領會,我們需要讀各種不同的聖經譯本;不過這些譯本不能給我們生命上的意義,這還需要我們有經歷。我乃是從經歷上領會,十八肘指明三個完整單位的一半,並指明我們需要別人與我們配搭。

牢記這點,我們就可以來看啟示錄這卷書。我們都同意啟示錄是一本豫言的書,但是要想明白豫言,仍需要有經歷,因為豫言不單是講一些客觀的道理。聖經是一本生命的書,聖經裡的每一樣東西,無論是記述、歷史、豫表、影兒、豫言或明言,都必定與生命有關。我們若缺少生命的經歷,就不能領會神話語中許多地方在生命上的意義。要想明白啟示錄,就需要有生命的經歷。

那光明的婦人乃是神全體的子民

在本篇信息中,我對這宇宙的光明婦人,有負擔再講一點。有些解釋啟示錄的書籍說,這婦人是指以色列。他們這樣說,當然有其根據。一九三三年以前,倪柝聲弟兄還很年輕的時候,帶領了一次啟示錄的查經。那時,他也認為在十二章裡的婦人就是以色列。然而,以後他進一步的看見,這婦人是象徵神的選民。(參看『聖潔沒有瑕疵』一書第六九至七二面。)我已經指出,這婦人不是耶穌的母親馬利亞,也不僅是以色列人,乃是神全體的子民。我從前在臺灣的時候,還未使用『神全體的子民』這個辭。這辭乃是在我近期盡職時纔用的。有人或者會問我說,『你怎麼證明這婦人是神全體的子民?』我曾說過,要明白本書,必須將我們的領會和生命的經歷對照,看看是否相符。我們生命的經歷對某種解釋能印證麼?若要正確的解釋啟示錄十二章的婦人,所題出的任何一種解釋,都必須用我們生命的經歷來對照。

說這婦人是耶穌的母親馬利亞,未免太過客觀,與我們的經歷完全無關。若真是指馬利亞,那麼整個啟示錄十二章就不是寫給我們的,只不過是說到一個名叫馬利亞的婦人,她生了耶穌,以後又受到逼迫。倘若這是十二章那個婦人的正確解釋,那麼對我們來說,這一章就沒有意義了。將這一章包括在啟示錄中,豈非並無所指?因此,這種解釋毫無根據;照著生命的經歷說,也毫無地位。說這婦人是以色列就比較進步了;但縱使她單單是以色列,還是與我們無關,這一章就不過是撒但與以色列人爭戰的一個記錄。

我要題醒你,啟示錄這卷書共有二十二章,分為兩大段,每段各十一章。第一段完整的概述從基督升天直到永遠所要發生的事。在四章,我們看見基督升天後天上的景象;在十一章,我們看到永遠的國。第一段給我們的是概略,第二段詳述從基督升天到將來的永遠,這段期間所要發生重要關鍵的事物。在第二段的開始,這些重要關鍵事物的頭一項,就是光明的婦人被大紅龍攻擊。第二段開始於一個婦人,在結尾的二十二章,我們也看到一個婦人。因此,開頭和末了的關鍵事項都是一個婦人,這點很有意義。

這婦人到底是誰?我們若用狹窄的眼光看十二章,會以為她是馬利亞或以色列國。但我們若有廣闊的眼光,能包括更廣的範圍,就會看見她並非馬利亞,也不單是以色列國,乃是神全體的子民。我們若有全面的眼光,必會說,『這婦人不是馬利亞,也不是以色列國,必定是所有蒙神揀選並拯救,來為著神經綸的人。』一旦你有這個認識,你就會開始看見眾星是指列祖,婦人腳踏的月亮必是象徵律法以下的人,日頭必是代表在召會裡的人。我們若有這樣徹底的領會,就會說,這婦人真是個宇宙婦人,包括了神所有的子民,就是從列祖直到基督身體上最小的一個肢體。』到啟示錄末了,那另一個婦人的異象更印證了這領會;在那裡新耶路撒冷乃是羔羊的妻,(啟二一9,)由舊約聖徒(十二支派的名字所代表),加上新約聖徒(由十二使徒的名字代表)所組成的。

啟示錄第二段的內容

啟示錄第二段從開始到結束有些甚麼?二十一和二十二章說到新耶路撒冷是羔羊的妻,十九和二十章有新婦和羔羊的婚筵。在二十章,新婦就是那些與基督同作王一千年的人。因此,在十九和二十章,婦人是新婦,到二十一和二十二章她就成了妻子。在十七和十八章裡有個大巴比倫,就是這婦人的假冒,也是耶路撒冷的假冒。這看法不但合理,也非常有意義。

十三至十六章又說了些甚麼?將十二和十三章連接起來的是那三年半,或一千二百六十天。十三章五節告訴我們,有權柄賜給了敵基督,他可以任意而行四十二個月,等於三年半,或一千二百六十天。十二章六節和十四節告訴我們,婦人在曠野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;或說,在曠野『躲避那蛇,』一年、二年、半年。所以十三章是加在十二章的後面,用來描述紅龍逼迫婦人時要發生的事。在這期間,從海中上來一個獸,就是敵基督,牠與龍是一,要與聖徒,就是神的子民爭戰。到十四章,神警告人,包括聖徒在內,不要拜獸;也警告地上的人不要跟隨敵基督去逼迫神的子民。到十五章,我們看見另一個異象,有一些勝過獸和獸像的聖徒站在玻璃海上,唱詩讚美主。十六章是這個時期的結束,這時神要擲下七個炸彈,就是盛滿末了災害的七碗,將獸的國整個粉碎。以上就是這卷書第二段的摘要。

婦人的歷史

啟示錄的第二段,實際上就是這婦人的歷史。這末了的十一章,似乎是記載一連串互不關聯的事,就如大龍、兩個獸、玻璃海、七碗、大巴比倫、婚筵等。從表面看,這些互不關聯之事有的很重要,有的不大重要。但這樣的看法指明你缺乏異象,也沒有正確的觀點。你若有正確的觀點,你會說,『這一段不是由互不關聯的事情湊起來的,乃是講神子民的全部歷史,告訴我們神的仇敵如何與祂的子民爭戰,祂的子民又如何產生出那較剛強的部分,就是男孩子,來擊敗仇敵。我們看到神的仇敵要挑動敵基督、假申言者、和他們的跟從者,去與神的子民爭戰。然而神的子民必勝過他們。最後,我們看見神要執行祂的審判,藉著倒下的七碗,毀滅在敵基督勢力之下撒但的國。接著,基督要來迎娶神的子民,並要與神子民中那些蒙揀選的人一起,將敵基督打敗,又要毀滅物質的大巴比倫;然後,基督要與神子民中這些蒙揀選的人一同轄管列國一千年。此後就是新天新地同新耶路撒冷,這新耶路撒冷就是神子民的終極完成,作救贖之羔羊的妻,直到永遠。

神子民的正確立場

你可能是神的一個子民,但問題的關鍵是:你在這裡有沒有站在神子民的立場上。讓我再用今天的猶太人來說明這點。全地上的猶太人約有一千三百萬到一千四百萬,但在以色列國裡的猶太人卻不到三百萬。在紐約市幾百萬的猶太人難道不是真猶太人麼?不錯,他們都是真猶太人,不過,他們雖是猶太人,數目也遠超過在以色列國中的猶太人,然而他們卻不是以色列國。在實際上和實行上,以色列國僅僅是由那些已經回歸國土的猶太人所組成的。在那一千三、四百萬的猶太人中,至少有一千一百萬人失去了以色列國的立場。結果,他們雖是典型的以色列人,卻不是以色列國。只有那些回到他們先祖所在之地,又在那裡站住、生活並戰鬥的以色列人,纔是以色列國。同樣,所有的基督徒都是神的子民,不過他們大多數已失去作神子民的立場了。

當我們說我們就是召會時,曾得罪了許多人。他們說,『甚麼話!我們不也是由寶血所救贖,又被聖靈所重生的麼?』我們知道有許多由寶血救贖,蒙聖靈重生的基督徒,並且有些人在主裡也相當豐富;但他們失去神子民作召會的立場。就如在紐約有些猶太人是億萬富豪,比那些回到巴勒斯坦的窮猶太人富有得多,但是那些窮猶太人纔是以色列國,那些在紐約有錢的猶太人卻不是以色列國。紐約一些富有的猶太人,捐過許多錢給以色列國,但無論他們捐多少,還不是以色列國,他們仍是美國的公民。他們可以說,『我愛以色列國,我也為著以色列國。』雖然我們要為此感謝主,然而這樣作仍不能使他們成為以色列國。他們要成為以色列國惟一的路,就是回到他們先祖之地,與那些已經回去的窮猶太人一同站住,並肩作戰。只有那樣,他們纔是以色列國真正的一部分。只有那樣,他們纔不僅是為著以色列國,並且就是以色列國。

照樣,在公會、宗派、自由團體裡的基督徒,都不能產生男孩子。要產生男孩子,在神的子民中至少要有一部分人,回到婦人的正確地位上。凡是站在這立場上的人,除了神之外,別的甚麼也沒有。他們就是在正確立場上要產生男孩子的婦人。

我再一次說,我們若要明白聖經,特別是其中的豫言,必須憑著生命,也要為著生命。主所給我們的解釋,不單是憑著生命,同著生命,更是為著生命。我們都當在實際和實行上作婦人的一部分。倘若你只能說,『我已經由血贖回,蒙聖靈重生,也充滿聖靈了!』不錯,你是個真正的基督徒,我們為此感謝主;但你還不是那產生男孩子之婦人實際並實行上的一部方。你就像在紐約市的猶太人,聲稱自己是猶太人,也是為著以色列國。他們雖是猶太人,卻無法說他們就是以色列國。他們資助以色列國,也為著以色列國,但在實行上卻不是以色列國。照樣,今天那些失去立場,四散各處的神的兒女,並不能產生男孩子。在神的贖民中,只有那些看見祂的經綸,又肯回到這貞潔婦人所站之立場上的部分,纔能產生男孩子。

回到獨一的立場上

我們若要在實行上有分於這貞潔的婦人,就必須棄絕神和基督之外的一切事物,回到獨一的立場上,以基督為我們獨一的丈夫。我們拒絕憑基督之外的任何事物受孕。只有基督是我們獨一的丈夫,我們只能從祂懷孕。除祂以外,我們一無所有。今天,我們已經有了這婦人的立場。然而你若是史先生的太太,為甚麼卻和鍾先生住在一起?你或許說,『我是史先生的妻子,我們在某年、某月、某日正式結婚的。』你的話一點沒有錯,不過你現在跟誰住在一起?你是單單和史先生住在一起,還是也與別人同住?你或許沒有與另一個男人同住,但你只獨自跟你的愛犬在一起。如果是這樣,你就失去了作史太太的立場了。在理論上你是史太太,但在實際和實行上,你沒有一天是史太太。你已經失去了立場,目前仍然不在這立場上。如果你要回到史太太的地位上,必須丟下其他的男人和東西,並單純、專一的回來與史先生合為一,這樣你纔在實際和實行上,絕對的作了史先生的妻子。這樣的妻子纔會為史先生生出孩子,這孩子不僅是為著史先生的,也是出於他的。願主憐憫我們。這不是道理,乃是非常可實行的事。感謝主將祂的話向我們打開,也感謝神開啟了我們的眼睛,能看見這個異象。現在我們所要作的,就是對這個異象忠信。『哦,主,感謝你將我們帶到你子民正確的立場上,感謝你使我們成為那實際將男孩子生出來的婦人。主阿,我們不僅是那婦人,更盼望至終也要成為男孩子。』

CopyrightⒸ 2016-2023 臺灣福音書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