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弗所一章三至十四節有三個段落:三至六節是父的揀選和豫定,說出神永遠的定旨;七至十二節是子的救贖,說出神永遠定旨的完成;十三至十四節是靈的印記和憑質,說出神所完成之定旨的應用。首先我們有父永遠的定旨,然後是子完成父的定旨,最後是靈應用子照著父的定旨所完成的。由此我們看見,三一神在祂的祝福裡彰顯出來了。藉著父的定旨、子的完成和靈的應用,我們成了召會。在前面的信息裡,我們說到父的揀選和豫定。在本篇信息中,我們要來看子的救贖,就是在子裡的救贖。(7。)
我們已經看見,以弗所書不是從我們的光景、從地上、或從時間裡說起,乃是從神永遠的定旨、從諸天界、並從永遠說起。既是這樣,你也許會希奇,為甚麼在這裡題到救贖。這是因為我們這些神所揀選的人墮落了。照著神永遠的定旨,我們蒙了揀選;但在受造之後,我們墮落了。因此,就有救贖的需要。藉著救贖我們,子完成了父的定旨。
第一章雖然題到救贖,卻沒有記載我們可憐的光景,乃是在第二章纔完全揭示出來。當我們來到第二章,我們將看見我們的光景是何等可憐,我們何等需要神的憐憫。雖然第一章完全是榮耀的,卻論到我們因著墮落,而需要救贖。
以弗所一章七節說,『我們在這蒙愛者裡面,藉著祂的血,照著神恩典的豐富,得蒙救贖,就是過犯得以赦免。』七節是六節的延續。我們在上一篇信息看見,六節啟示我們成了神恩寵的對象,因為我們已在蒙愛者裡面蒙了恩賜。七節說,『在這蒙愛者裡面』,意思就是說,我們是在這位蒙愛者裡面,就是在神所喜悅的那一位裡面,蒙了救贖。因此,在神眼中,救贖不是一件可憐的事,乃是一件可喜悅的事。我們是在基督裡蒙了救贖,這樣說雖然正確,卻不如說我們是在那蒙愛者裡面蒙了救贖那樣令人愉悅。『在這蒙愛者裡面』這句話的意思,就是在神的喜悅中。我們是在神所喜悅的蒙愛者裡面,得了救贖。這進一步指明,第一章沒有我們可憐光景的思想;相反的,本章充滿了喜悅。我們乃是藉著那位蒙神所愛者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流的血,蒙了救贖。
根據第七節,這救贖就是過犯得以赦免,而不是罪得赦免。過犯和罪不同。因著第一章的記載如此甜美,所以沒有題到罪,只題到過犯。在父的眼中,祂所揀選的人犯了一些過犯需要赦免。相反的,第二章說到忿怒和罪。在第一章,父神處理我們的過犯。然而,甚至這些過犯也使救贖成為必需的,於是神的愛子在十字架上流血,為叫我們得著赦免。沒有流血,就沒有赦罪。(來九22。)因此需要血。這赦罪是照著神恩典的豐富,就是祂用全般的智慧和明達,使其向我們洋溢的。(弗一8。)
一章四至五節啟示我們是蒙揀選並豫定的。但在受造之後,我們墮落了。因此,我們需要救贖,就是神在基督裡,藉著祂的血為我們成就的。這是神賜給我們的另一項福分。第一項福分是蒙揀選成為聖別,第二項是豫定得兒子的名分,第三項是在子裡的救贖。
雖然神喜悅我們,並使我們成為祂恩典的對象,我們仍然需要救贖,因為祂是公義的神。我們的父喜悅我們,祂是公義的,不能寬容不義、錯誤或過犯;這類的事有辱祂的公義。因此,祂的公義使救贖的完成變成必需。救贖滿足神公義的要求,並使神喜悅。神不僅是一位愛的神,祂也是公義的,任何不義的事都使祂不悅。每件與祂有關的事都必須滿足祂公義的要求。所以為要使神喜悅,祂的愛子必須上十字架,為神所揀選的人成就完全的救贖。
子的救贖是藉著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所流的血。(彼前一18~19。)因著子在十字架上在肉體裡的死,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,祂的血就成了我們得救贖的憑藉。
子藉著祂血的救贖,就是使我們的過犯得以赦免。(太二六28,來九22。)救贖是基督為我們的過犯所成就的,赦免是將基督所成就的,應用在我們的過犯上。救贖是在十字架上完成的,赦免是在我們相信基督的時候應用的。救贖和赦免實際上是一件事的兩端。我們已經看見,過犯得以赦免就是藉著基督的血所完成的救贖。然而,聖經使用兩個辭是因為這件事有兩端: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一端,和在我們相信之時向我們應用的一端。雖然在基督流血時,救贖便在十字架上完成了,但那時還沒有應用在我們身上;直到我們相信基督並向公義的神悔改,這個應用纔發生。在那時刻,神的靈將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贖應用在我們身上。因此,救贖是完成,而赦免是應用。
七節說,救贖是照著神恩典的豐富。按照我們的觀念,神赦免我們很容易,因為祂是主宰一切,而且是全能的。然而,事情不是那麼容易。救贖的完成是一件極重大而嚴肅的事。因著救贖這事如此重大嚴肅,所以需要神恩典的豐富。
現在我們要來看為甚麼救贖需要神恩典的豐富。聖經說,沒有流血,就沒有赦罪。因此,為使我們得赦免,就必須流血。但在這件事上動物的血是無用的。(來十4。)動物祭牲的血只是一個影兒。為著救贖得以實際的完成,需要更高生命的血,全然無罪的血。在人類中間,神在何處能找著這樣的血?這是不可能的,因為眾人都犯了罪。在墮落的人類中間,沒有無罪的血。再者,神所揀選的人數有億萬,如果人人都要獻一個贖罪祭,那就需要億萬個贖罪祭了。因此,除了無瑕疵、無罪的血之外,還需要一個能將億萬人包括在內的贖罪祭。這指明藉以完成救贖的血,不僅必須是無罪的,還必須是包羅萬有,能救贖億萬蒙神揀選之人的。惟有耶穌基督能作這贖罪祭,為億萬蒙揀選的人流出無罪的血。藉著祂的血一次在十字架上流出,便一勞永逸的成就了神選民永遠的救贖。(來九28,十10,12。)
現在我們要來看,神如何能得著這樣無罪且包羅萬有的血。得著這樣的血比創造宇宙還要難。為了創造宇宙,神只需要說話。譬如,祂說,『要有光,』就有了光。(創一3。)但是救贖無法這樣成就。神不能只說,『救贖要完成。』神創造宇宙不需要恩典;但是祂要完成救贖,就需要祂恩典的豐富。
你想想救贖者主耶穌是如何成孕的。要使主耶穌成孕,需要聖靈接觸童女馬利亞。我們無法說出聖靈如何使救贖主在童女腹中成孕。為著這事,就需要神恩典的豐富。根據路加一章三十五節,馬利亞從聖靈所懷的胎稱為『聖者』,這指明主耶穌的成孕絕對是一件聖的事。(聖是指由聖靈構成之物。)這『聖者』留在馬利亞腹中九個月。誰能說出這需要多少恩典?耶穌,就是耶和華救主,留在童女腹中九個月之久,所需要的是何等的恩典!
主耶穌作木匠,直作到三十歲。那稱為以馬內利,神與我們同在的一位,作了這麼多年的木匠,這需要極大的恩典。最後,祂出來盡祂的職事,有三年半之久。雖然祂關心罪人,他們卻反對祂,逼迫祂,併圖謀殺害祂。祂被祂的一個門徒出賣,被人捉拿。其實,祂不是被捉拿,乃是祂將自己交給那些來捉祂的人。祂能求父差遣十二營天使救祂,但祂不這樣作。(太二六53。)祂被捉拿之後,在大祭司面前,在彼拉多面前,並在希律面前受審判。然後祂被釘在十字架上,掛在那裡六小時,從早上九時直到下午三時。這一切都需要何等大的恩典!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死了。然後祂被埋葬、復活、又升天,領得了悔改和赦罪。(徒五31。)因著神恩典的豐富,我們能悔改且得著赦罪。不要以為你的悔改是你發起的。不,乃是父神把悔改賜給子,救贖主,而祂藉著靈把悔改賜給你。隨著悔改,我們就得了赦罪。這一切都是照著祂恩典的豐富。神的恩典是何其無限無量!
神豐富的恩典為我們完成救贖,並將赦罪應用在我們身上。藉著基督的成為肉體、釘十字架和復活,救贖得以完成。主升天領得了悔改和赦罪之後,現今將赦罪應用在我們身上。這是照著神恩典的豐富。
救贖和赦罪都是照著神的公義,卻是藉著神豐富的恩典所完成並應用的。這就是說,神的公義,就是神作事的法則,以及神的恩典,就是神自己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裡面,二者都已經運用到極致。
以弗所一章八節說,神的恩典『向我們洋溢』。神的恩典不僅是豐富的,更是洋溢的。許多基督徒知道『驚人的恩典』,卻不知道洋溢的恩典。要明白神洋溢的恩典,是需要啟示的。祂洋溢的恩典使我們成為神的基業,(11,)並使我們彀資格承受神一切的所是(14。)換句話說,這洋溢的恩典一方面使我們成為神的基業,另一方面使神成為我們的基業。這比罪人僅僅得救上天堂大多了。得救上天堂的這個觀念是相當天然的。我們必須看見,洋溢的恩典使我們成為神的基業,也使我們彀資格承受神一切的所是。
八節說,神恩典的豐富是神用全般的智慧和明達,使其向我們洋溢的。智慧是在神裡面所用以計畫並定意關乎我們之意願的;明達是神智慧的應用。神首先用祂的智慧計畫並定意,然後用明達應用祂為我們所計畫並定意的。智慧主要的是為著神在永遠裡的計畫,明達主要的是為著神在時間裡計畫的執行。神在永遠裡用祂的智慧所計畫的,現今在時間裡用祂的明達來執行。神用祂的明達帶我們歸於祂,並進到祂的恢復裡。如今,藉著運用祂的明達,祂正在把祂在永遠裡關乎我們所計畫的一切,應用在我們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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