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篇 創世記-總綱與中心思想

我們為著聖經讚美主!為著包含在這書中的生命,神聖的生命,永遠的生命,讚美主!也為著祂給我們這機會,與這麼多人,對祂神聖的話語有生命讀經而讚美主!主若許,從今天(一九七四年四月六日)開始,我們要繼續全部聖經的生命研讀,連續在每週末,一卷卷的讀。但願主在我們一路查讀時,賜給我們祂親密的同在,並祂豐厚的膏油。

一本奇妙的書

聖經是一本奇妙的書,牠是書中之書,歷經一千六百年纔完成,開始於神最大的申言者摩西,結束於使徒約翰。牠在結束之後三百年(主後三百九十七年),在北非迦太基的大公會議中被認定。不久以後,聖經卻被天主教鎖禁;從第六世紀一直到十五世紀,幾乎有一千年之久,聖經被鎖禁了,歷史稱這段為黑暗時期。人類社會之所以變為黑暗,是因那包含一切神聖之光的聖經,從人類中被鎖禁了。

接下去,在改教時,神用路德馬丁解開聖經的鎖禁。同時印刷術也發明了,使聖經得以印刷出版。雖然聖經解禁了,但並不那麼解開。可是,我們感謝主,在已過的五個世紀以來,祂藉著好些偉大的教師將祂的話一再解開。我們是站在他們的肩頭上,我們感激他們。我們何等感謝主,今天這聖經向我們是這樣解開,使我們對這活的話能有豐富的生命研讀!

神的呼出

聖經是甚麼?我們知道,『聖經』這辭的意思是『那書。』但這書是甚麼?聖經本身說,『聖經都是神的呼出。』(提後三16。)聖經乃是神的呼出。牠不單是神的話,或神的思想,更是神的呼出。我們所呼出的乃是我們的氣息,這氣息發自我們的所是。因此聖經是神的呼出,乃是從神的所是所呼出的。聖經包含了神的元素。凡神之所是,都包含在這本神聖的書裡。神是光、生命、愛、能力、智慧、以及許多別的項目,這一切神所是的項目,都已被呼出而成了聖經。每當我們帶著敞開的心,敞開的靈來到這書跟前,就能立刻摸著神聖的事物:不僅僅是思想、觀念、知識、字句,乃是深過這一切。我們摸著神的自己。

靈與生命

主耶穌曾說,祂所說的話就是靈,就是生命。(約六63。)我們能想像到,這本是神的話的聖經就是靈麼?牠不僅是白紙上的黑字;牠是一些更高、更深、更豐富且更豐滿的東西-那就是靈和生命。聖經又告訴我們,那靈就是神自己,(約四24,)而生命也就是基督。(約十四6。)我不是說聖經就是神自己,乃是說根據主耶穌所說,聖經裡的話就是靈,而靈就是神自己,就是對我們是生命的主。當我們來接觸這話,我們的地位若是對的,心與靈也是敞開的,我們必定接觸到神自己,並且得著生命。

當我們來到神聖的話語跟前,我們整個人幾乎都要用上。我們必須用一顆尋求神的心,用清明的心思,並用敞開的靈。我們若將我們的靈向著神並神的話敞開,就能摸著那在書頁背後的神自己。這不僅僅是用眼睛閱讀,用心思領會,或用心尋求;也是在靈裡接觸神。我們若這樣運用全人,就不單單是領受啟示,乃是讓祂話語所啟示並傳輸的一些神聖元素,輸入我們的靈裡。因此以弗所六章十七節說,『藉著各樣的禱告和祈求,接受神的話。』我們不該單單誦讀、研究,也要『藉著各樣的禱告』接受聖經的話。我們必須禱告著研讀聖經;就是說,我們必須一面讀這神聖的話,一面藉禱告操練我們的靈來與主接觸。

聖經中主要的啟示

在聖經中,主要是啟示生命。生命是全部聖經的中心。但甚麼是生命?或者說,誰是生命?答案乃在主耶穌的話裡。祂說,『我就是生命,』又說,『我來了,是要叫人得生命。』聖經就是啟示基督作生命。每逢我們來到聖經跟前,我們必須認識,我們乃是來接觸作我們生命的基督。

整本聖經是一本生命的書,這生命就是基督耶穌自己這神聖而活的人位,祂乃是我們的分。當我們來讀聖經,我們必須來接觸祂,我們不該重複猶太人可憐的歷史,他們查考聖經,因他們以為其中有永遠的生命,然而他們卻不肯到主耶穌那裡。(約五39~40。)我們切不可只接觸聖經而不接觸主。每當我們打開聖經,我們必須說,『主耶穌!你必須在這裡。這不僅是一本書,這是你的啟示。我不願讀這書卻沒有接觸你,我不願從這書上聽到一些話卻沒有聽到你。我也不願讀這書而沒有看見你。我喜歡見到你的面,我喜歡在這書頁上見到你的所是。哦,主耶穌,照亮你的話,膏抹每一行,好叫我摸著你。』我們需要這樣的靈,來接觸這活的話。

人在受造之後,被擺在伊甸園裡兩棵樹跟前,一棵是生命樹,另一棵是知識樹。人若喫生命樹,就要得著生命樹所指明那神聖的生命。但人受試誘接受了知識樹,(那樹指明神以外的另一個源頭,就是撒但,)結果乃是死亡。我們接觸聖經,原則是一樣的。我們可以藉著用靈接觸聖經,接受牠作一本生命的書;藉著禱告主,我們可以藉著祂的話,接受祂作生命。或者我們也可以藉著單單用頭腦接觸聖經,尋求字句裡的知識,使聖經成為一本知識的書,結果帶進死亡,而不是生命。林後三章六節警告我們說,『那字句(指字句的聖經)殺死人,那靈卻叫人活。』我們不該使聖經僅僅成為一本字句的書而殺死自己。我們必須藉接觸主靈來接受聖經,使牠對我們成為靈和生命。

聖經其他的功用

除此以外,我們還有一些經節,說明聖經有好些別的功用。聖經使我們有得救的智慧。(提後三15。)牠有種子繁殖的功用。藉著聖經的話,我們得蒙重生。(彼前一23。)重生之後,聖經的話對我們是奶和乾糧,使我們得餧養而在主裡長大。(彼前二2,太四4。)所以我們必須喫主的話,(耶十五16,)就是藉著在這話上運用我們的靈而接受這話。

還有,聖經也給我們最好的教訓,使屬神的人得以完備。(羅十五4,提後三16~17。)我們若屬乎主並且渴望全備,就必能藉祂神聖的話得以全備。

舊約

聖經是由新舊兩約構成的。舊約主要是豫言基督,用明言、影兒、豫表、以及許多象徵,豫言那要來的基督。

主耶穌在路加二十四章兩次告訴我們,舊約是寫到祂的。(路二四27,44。)舊約可分為三大段:摩西的書(指律法),申言者和詩篇。主說,在舊約的每一段裡都有論到祂的話。在約翰五章三十九節主也說,舊約是為祂作見證的。在希伯來十章七節祂說,『我的事經捲上(指舊約)已經記載了。』因此,舊約主要是一本豫言基督作神百姓的一切的記錄。

創世記

現在我們可以開始創世記的生命讀經。這卷書原來的標題是『起初。』七十士譯本,就是舊約的希臘文譯本,所採用的創世記標題是一個拉丁字,意思是『出生,』『起源。』創世記產生每件事物,起始每件事物。創世記這卷書包含一切神聖真理的種子。整本聖經的一切神聖真理,都在本書撒下種子。

壹 總綱

聖經的每一卷都有總綱。創世記的總綱乃是:

神創造,撒但敗壞,人墮落,耶和華應許拯救。

絕不可忘記這四項。

雖然創世記有五十章之多,卻非常簡單,共分為三段。一、二章是第一段,三至十一章是第二段,十二至五十章是第三段。每一段都開始於一個名字。第一和第三段的名字是美妙的,第二段的名字卻不美妙。第一段是『神,』第二段是『蛇,』第三段是『耶和華。』神創造,蛇敗壞,耶和華呼召。

神創造了甚麼?神創造了諸天和地,但這並不是一切。最終神創造了人,因為諸天是為著地,地是為著人,而人是為著神。在神創造之後,那狡猾者,就是蛇,爬進來敗壞。牠的確敗壞了神的創造。牠的敗壞開始於背叛,也結束於背叛。十一章揭示墮落族類的背叛到了極點,那是無可救藥了。然而,因著耶和華來呼召亞伯拉罕,另起了一個頭而有了指望。阿利路亞!神創造,蛇敗壞,但是耶和華呼召。

請問你是在那一段?我能見證,五十年前我是在第二段,但今天我是在第三段。五十年前我是被蛇所敗壞的人,但現今我是蒙了耶和華呼召的人。

前二章明顯是神創造的記錄。然後,在接著的四十八章,我們看到八大人物的傳記:亞當、亞伯、以諾和挪亞,這四位是一組;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和約瑟,這四位是另一組。每一組屬於一個族類。頭四個人屬於亞當族類,後四個人屬於亞伯拉罕族類。在創世記裡有兩個祖先:亞當是受造族類的祖先,亞伯拉罕是蒙召族類的祖先。

你屬於受造族類或是蒙召族類?所有蒙召的人都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加拉太三章告訴我們,凡信耶穌基督的都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(加三7,29。)阿利路亞!我們從前是受造的,但現今我們是蒙召的。林前一章二十四節說,對那蒙召的,基督總是神的能力,神的智慧。我們不再是受造的族類,乃永遠是蒙召的族類,蒙召來有分於並享受基督。

貳 中心思想

聖經的每一卷書也都有一個中心思想。創世記的中心思想乃是:

基督是墮落之人的盼望與拯救,神要藉基督使墮落的人成就祂的定旨。

我們一旦對創世記有了真實且透徹的瞭解,就能看見牠陳明基督是墮落之人的盼望與拯救。藉著基督神要使墮落的人完成祂的定旨。

創世記乃是以基督為中心,而基督乃是祂從墮落中所恢復之人的生命。這卷書為甚麼在頭二章給我們這樣一個創造的記錄?又為甚麼在接著的四十八章裡給我們八個人物的傳記?我們需要更深的領會。頭二章看起來是創造的記錄,但這是表面的,牠根本的思想乃是以生命為中心。這兩章聖經是生命的記錄。這兩章太簡單,太簡略了,並沒有充分記載創造的事。神無意使這兩章作為創造的記錄,神乃是使牠作為生命的啟示。

我們細讀這兩章,首先,牠題到神創造宇宙,而那個宇宙被敗壞了,變成空虛荒廢,滿了黑暗,然後神的靈來覆翼,為要產生生命。緊接著生命的靈,光來了,也是為了產生生命。以後用空氣分開死水,又使陸地從死水中露出來。旱地露出是為著產生生命,於是各樣植物的生命產生了。然後是水中動物的生命,空中動物的生命,以及地上動物的生命,最後是人的生命。接著人的生命,就是由生命樹所表明的神的生命。因此我們可以看出,嚴格的說,這兩章聖經並不是創造的記錄,乃是生命的記錄。

那八個人物的傳記又如何?我們若再細讀創世記,我們會覺得驚奇,這些傳記很少說到這些人的工作,所記載的大部分是他們的生命,他們的生活,以及他們與神同在的道路。聖經沒有怎麼說到亞當作了甚麼,但牠的確說到他活了多久─九百三十年。我們若寫亞當的傳記,可能需要幾百頁的篇幅說到他的工作和他所作的一切。但創世記只告訴我們,亞當如何行在神面前。

再看亞伯、以諾;創世記只說以諾與神同行,最終被神取去。這真是美妙。我真盼望我也是這樣一個人,不作甚麼,也不是甚麼,只是與神同行,直到一日我被提與祂同在。

也許你要問,挪亞不是有所作為麼?不錯,他作了一些事,但不是照他自己,也不是為他自己。他所作的每一件事都是按照神的啟示,也是為著神的旨意。我們繼續來看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和約瑟,也很難看出亞伯拉罕作了甚麼了不起的工作,以撒和雅各也是一樣。雅各的兒子約瑟好像是作了些事,但我們若認識聖經的記載,就會領會約瑟的工作乃是雅各生命掌權的部分。約瑟是像君王一樣掌權。

嚴格的說,創世記既不是記載創造的書,也不是記載人物的傳記,牠乃是一本生命的書。神用創造的記載表明生命的事。神用八個人物的傳記表明祂何等需要生命來成全祂的定旨。在本書,最後一個人生是雅各的一生,他最後稱為以色列,神的王子。這就是神的心意─要得著一個以色列。我們都需要被帶到一個地步,使神認為我們是祂的以色列。這完全是一件生命的事。因此,創世記是以生命為中心,這生命就是基督。

參 內容

現在來看創世記的內容。

一 神的心願和目的 一1~二3

神的創造不只成全祂的心願,達成祂的目的,也啟示祂在宇宙中的心願,顯明祂在永遠裡的目的。我們所作的事都表達我們的願望。雖然我們沒有說多少話,但我們所作的事就顯明我們的目的。神創造諸天,創造地連同其上的萬物,到末了又照著祂的形像造人,並給人權柄管理一切受造之物,祂必定有個目的。藉著祂的創造,我們能看出神有一個願望和目的。

1 神原始的創造 一1
a 動機

按照以弗所一章五節和九節的話,神原始創造的動機是祂的願望和喜悅。神完成祂原始的創造,是為著成全祂的願望並滿足祂的喜悅。祂願意也喜愛創造,因此祂作了這事,為要叫自己喜悅。

b 目的

神的目的有兩面。第一,神在祂創造裡的目的乃是要榮耀祂的兒子。(西一15~19。)雖然在創世記裡,我們找不出神的兒子這辭或基督這名,但我們從羅馬五章十四節得知,亞當是基督的豫像。亞當是照神形像造的,他是基督的豫表。在亞當身上我們能看到一些基督的事。神在祂創造裡的目的是要榮耀祂的兒子,耶穌基督。

第二,創造乃是顯明神自己。藉著諸天與地,我們能對神有所認識;藉著人,我們也能對神有所看見。神在人身上,特別藉著祂的兒子基督,得著了顯明。基督是神的具體表現。(西二9。)當基督在神造物中的人身上得著榮耀時,神也得了顯明。

神為甚麼創造諸天,祂有甚麼目的?我們若好好讀聖經,就能看見諸天是為著地。連科學家也能證實這事。許多從天上來的東西是為著地:陽光、水和空氣都是為著地。那麼地又是為著甚麼?按聖經看,地是為著人。撒迦利亞十二章一節說,神鋪張諸天,建立地基,造人裡面的靈。諸天是為著地,地是為著人,而人是為著神。神創造人作為一個團體的實體,為著盛裝祂,彰顯祂,並榮耀祂。

c 根據

神創造的根據乃是神的旨意與計畫。(弗一10。)啟示錄四章十一節清楚告訴我們,萬有是因神的旨意被造的。神有一個旨意,按著這旨意祂有了計畫,照著這旨意與計畫祂就創造了萬有。

d 憑藉

神創造的憑藉乃是神的兒子(西一15~16,來一2下)與神的話。(來十一3,約一1~3。)聖經清楚告訴我們,神是藉著基督創造了諸天與地,而基督是神的兒子,也是神的話。神的兒子與神的話乃是一。

我們都必須認識,神永遠、中心的定旨完全是為著祂的兒子基督。聖經說,當神創造諸天與地,以及其他一切的項目時,祂是藉著基督,也是憑著基督造的。萬有都是藉著基督,憑著基督,並且從某種意義說,也是在基督裡造的。從創造時開始,萬有就是在基督裡維繫的。基督就像輪軸,將宇宙的每一部分都維繫在一起。

希伯來一章三節說,基督用祂大能的話維持、載著並推動萬有;歌羅西一章十七節說,萬有在基督裡得以維繫。表面看地是懸於虛無,其實牠是被基督所維持、載著並推動的。只要有一個行星運行稍微不當,就會發生大撞擊。但是主維持、載著並推動一切。阿利路亞!

為甚麼基督維持、載著並推動一切?祂維持、載著並推動萬有,是為著祂的榮耀,為著祂的身體。諸天若是相撞,地球若是墜落,那麼我們要在那裡?基督的身體要在那裡?我們有這樣好的地球可以生活其上,行走其上,我們也有諸天為我們效力。當我們需要陽光時,天就打發牠來。當我們需要雨水時,雨水就來了。當我們需要空氣時,空氣就在這裡。在月球上沒有空氣,但環繞著地球有天空,在天空裡有空氣。諸天是為著地效力,地又是為著我們,而我們在這裡是為著基督的身體,甚至就是這身體。基督愛這身體。為著祂的身體,祂維持、載著並推動整個宇宙。阿利路亞!

e 過程

約伯記三十八章四至七節啟示神創造的過程。諸天和其上的天象,並其中的天使,首先被造。地,也許還有其上一些活類,是其次受造的。我們說『也許,』因為聖經沒有清楚的話說到這事。聖經有些記載給我們這樣的推論。約伯記三十八章四至七節說,當神立大地根基時,星辰與天使(神的眾子)都已經在那裡了。這證明諸天連同星辰和天使首先被造,而地是其次被造的。

(一) 起初

現在我們來看第一章的第一節:『起初…。』在聖經中這辭有兩種用法:第一次在創世記一章一節,第二次在約翰一章一節。約翰一章一節所題的起初,比創世記所題的更早。約翰所題的起初(中文繙作『太初』)是指在永遠裡的起初,是無始的起初;創世記一章所啟示的起初是時間的起初。(時間開始於神的創造。)約翰是指永遠說的,創世記是指時間說的。

(二) 神創造

『起初神創造。』請注意這句的主詞『神』是複數名詞,而述語『創造』卻是單數,這是很有趣的。難道這是說神有好幾位麼?這是神聖三一的一小粒種子。神是一,但祂是三一的。在同一章(創一26)祂自稱『我們』:神說,『我們要…造人。』神是一位,但祂的代名詞卻是『我們。』我們無法解釋。神是一位,卻又是三一;這位三一神來創造。

在創世記一、二章,用了三個不同的動詞,說到神的創造和復造:『創造』(Created)、『造作』(made)和『作成』(formed)。創造是從無生出有來。只有神能創造,我們不能創造。我們只能造作。造作的意思是把已經存在的東西拿來,用以產生別的東西。神第一天並沒有創造光,第三天也沒有創造地,因為光已經有了,而地是淹埋在深水之下。第一天神沒有創造,但是祂『吩咐。』『神說「要有光,」就有了光。』第三天神吩咐埋在水裡的地露出來,那不是創造的舉動,乃是造作的舉動。然後,神為人造作物質的身體,那就是『作成。』神是用麈土作成一個人。

神的創造是在第一節,神的復造是從第三節開始。不是說神造作諸天,也不是說神作成地;乃是說『神創造諸天和地。』

(三) 創造證明神的存在

受造之物表明神的榮耀,證明有神。諸天述說神的榮耀;穹蒼傳揚祂的手段。(詩十九1~2。)雖然神永遠的大能和神性的特徵是看不見的,但藉著受造之物就能曉得,叫人無法推諉。(羅一20。)看看神的創造,我們怎能說沒有神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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